问: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连续持证满4年的认定问题
总局领导: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附件B注B-2:检验员连续持证满4年的,可以从事对应工作范围内的监督检验工作。在此有几个疑问:
1、持有原《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13)检验员证书如DT-1(电梯的定期检验)且已持证满4年换证后(换证后代号DT-1,现还在有效期)能否按新考规的规定开展电梯的监督检验工作?2、按《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换证后取得的检验员资格如DTY(换发前代号DT-1)能否立即从事电梯的监督检验工作,还是需要持证满4年后方可从事电梯的监督检验工作?3、按《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新取证取得的检验员资格如DTY能否立即从事电梯的监督检验工作,还是需要持证满4年后方可从事电梯的监督检验工作?
谢谢!
总局回复:您好,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93号),在新考规实施前取得的证书,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持原证书的不能从事监督检验。按照新考规规定,检验员考试包括监督检验内容,通过考试换证取得新版检验员证书的检验员同时满足持证满4年规定(包含持原定期检验证书时间)的,可以从事监督检验工作。

问:子公司使用总公司资格
总局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我公司依据TSG Z7001-2021版核准规则取得核准证书后,如取证后收购1家子公司,请问我公司收购控股(60%)的这家子公司是否可以在执业注册人员不变更到总公司的情况下,由注册在子公司执业人员共享总公司资格证书开展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还是必须将相关人员注册到总公司后才能开展相应检验工作?
总局回复:您好,按照TSG Z7001—2021版核准规则3.6.2条规定,增加子公司应进行增项核准。

问:电梯监督检验的有载试验检验方式
总局领导您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已于4月2日发布实施,我第一时间进行了研读,总体来说,新检规进一步落实了国办发〔2018〕8号的规定,对于规范电梯检验工作行为、保障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我国电梯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将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新检规A1.3要求“检验时,采用由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测量相关试验数据的方式进行各项试验。”我的问题是:对于有载试验,监督检验时,是否可以采用检验机构与制造单位的自检(厂检)一起进行的方式,即制造单位的自检(厂检)时,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
总局回复:谢谢您的提问!一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同时,《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第3.1项已明确,电梯监督检验的程序包括受理检验申请、实施检验、提出检验意见等。二是规则附件A1.3项提出的检验方法为“检验时,采用由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测量相关试验数据的方式进行各项试验”。即在电梯监督检验过程(含安装竣工自检)中,由施工单位实施,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或测量,共享试验数据和结果。

问:报考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认定
今年在户籍地报考了起重检验员考试因个人原因闭卷考试没有通过,请问今年能否在工作地(与户籍地不在同省)参加补考?
总局回复:您好,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3.8规定,检验员、检验师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可以在原考试机构补考一次

ps:这条也适用与我们电梯检验员和检验师考试,补考要在原考试机构补考。
问:电梯检验员证注册在总公司,在分公司工作,能否在分公司所在省参加起重机械检验员考试?
你好,电梯检验员证(DT-1)注册在沈阳的总公司,我在天津的分公司工作,社保也在天津,能否在天津参加起重机械检验员考试?电话咨询天津相关部门,回复说必须把电梯检验员证注册到天津的分公司后,才能在天津报考起重机械检验员,否则只能回沈阳考。TSG Z8002-2002没有要求参加考试地点、工作地点、已有检验员证书注册地点必须为同一个省份的要求,请问我能否在天津报名参加起重机械检验员考试?
总局回复:您好,检验员考试和发证工作已下放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具体情况请咨询省级监管部门。

问:从事检验员后的其它证件如何年审和使用
尊敬的领导,请问下,从事检验员后的其它证件比如T证、A证是否还可以使用和复审,如果可以将如何年审和使用,谢谢!
总局回复:您好,非特种设备证书的使用和复审请咨询相关发证机关。

ps:这个T证和A证是电梯维保的操作证和电梯安全员证,总局回复的时候英国忽略了这个简写。
问: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
尊敬的总局领导: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中规定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期了吗
总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问:电梯检验员补办证件
21年取证的电梯检验员,证件不小心遗失,现咨询补办电梯检验员证件办法及材料。
总局回复:您好,请您向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9068675.

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您好!请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有法规标准要求?具体依据是?
总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请参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问:关于外籍人员申请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缅甸籍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证件?
总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外籍人员可以申请报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具体请申请人向工作所在地发证机关咨询。

问:咨询焊工作业范围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焊工证是否可以从事建筑钢结构、普通钢板焊接等特种设备以外的焊接作业?
总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从事特种设备焊接操作工作,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焊接。从事特种设备以外的焊接工作的具体要求,从其行业规定。

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最新版文件我想要一份,在哪能下载
总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法律法规 栏目下载。

问:如何更改职称证书
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职称是技师,现在取得了工程师,请问如何在自己的检验人员信息里更新过来啊?
总局回复:您好,请咨询总局特种设备局许可办公室,电话010-59068675.

问:使用单位使用伪造作业人员证的责任问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对假证进行辨别?如果用人单位不知道作业人员持假证上岗,并用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假证)应付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使用假证的责任?
总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予以处罚。

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尊敬的领导好:
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可以查到,从业人员资格认定查询的复审信息。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是否可以网上查到?
想要获取电子版证书,工作中出示、使用,是否有官方渠道?
总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可以查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022年,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试点推行电子证书,但目前尚无全国性的官方渠道。

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留存
总局领导您好,我单位2018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纸质档案,按照TSG Z6001-20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规定,已满5年,档案是否继续留存?还是按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规执行保存10年。
总局回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新修订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在此日期前考试资料按2013年考试规则规定的时限进行存档;之后按新规则规定的时限进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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