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2024年4月1日被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8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的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按规定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8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根据2023年其年报显示,该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人数有66人,看样子该分公司应该维保了不少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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