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补贴不用“交旧”

商务部: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补贴不用“交旧”
2025年01月16日 20:3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月16日电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李佳路表示,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的补贴为购新补贴,不是以旧换新,不以“交旧”为前提。

  16日,商务部召开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组织实施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到,手机等数码产品补贴政策一经发布就受到了广泛关注,请问消费者如何申领补贴?在实施该项政策的过程中,如何方便消费者享受补贴?

  李佳路介绍,根据有关文件,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的补贴标准为,对于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的补贴为购新补贴,不是以旧换新,不以“交旧”为前提

  关于如何申领使用补贴,李佳路称,请大家关注本地发布的实施细则,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和申领要求。根据各地调度的情况看,消费者基本可以参照家电以旧换新的办法,登录本地相关平台或者应用程序,申领手机等购新补贴。我们已指导各地优化流程设计,着重突出安全、方便和快捷,具体来看:

一是采取支付立减方式,增加百姓获得感。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等产品时,不论是通过线上平台还是线下实体店,都可以享受支付立减,第一时间享受到补贴的实惠。

二是丰富支付渠道,提升消费便利性。指导地方信息平台接入多种支付渠道,照顾到消费者已习惯的支付方式,尽量满足多样化、便利化的支付需求。

三是借助信息技术,减少手工操作。鼓励各地利用群众熟知的政务平台、手机应用程序等进行补贴资格申领,多采取自动读取、智能识别方式,减少信息的手工录入、重复录入。

  李佳路指出,手机等产品单价高、体积小、流通性强,采取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给补贴资金监管带来挑战。为确保国家补贴资金安全,需要消费者在购买补贴产品后配合做好必要的信息采集和产品验证工作,这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还请理解支持,积极给予配合。(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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