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歌曲有望上架网易云,腾讯起诉腾迅,朋友圈摇动式广告上线

周杰伦歌曲有望上架网易云,腾讯起诉腾迅,朋友圈摇动式广告上线
2021年07月29日 09:10 柚妹乱剪

周杰伦、五月天歌曲有望上架网易云

2015年以来,国内音乐市场的版权之争便从未停歇过。

版权之争所导致的后果,就是用户为了能够听到自己喜欢的歌曲,通常不得不安装好几个音乐APP频繁切换听歌。

前一天还在听的歌,可能第二天就听不了了——你永远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就被别的平台买走了版权。

“网易云还在,音乐不在了”这一句调侃也广为流传。

公开信息显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成立于2016年7月,主要由酷狗音乐(2014年被腾讯音乐收购)、QQ音乐、酷我音乐(2013年被腾讯音乐收购)、全民K歌四大产品组成。

腾讯音乐手握中国音乐市场超80%的版权,有超过4000万曲库,即使拿出99%与其他公司互通,也仍可手握40多万首独家版权歌曲,包括周杰伦、五月天等知名艺人的独家版权。

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责令腾讯公司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并不得与上游版权方达成或变相达成独家版权协议,同时对腾讯处以50万元罚款。

换言之,长时间以来,部分歌曲只能在某个音乐平台才能听到的状况,终于有希望打破了。

据36氪报道,有唱片公司人士透露,网易云音乐正加紧与众多唱片公司洽谈非独家版权合作事宜,以尽快上线此前被下架的腾讯音乐独家歌曲。

据悉,杰威尔、相信音乐、摩登天空、华研音乐等知名版权方都已与其版权团队进行沟通,涉及周杰伦、五月天、梁静茹、SHE、李宗盛等多位知名艺人作品。

此前,阿里音乐旗下虾米音乐已于今年2月正式关停,其关停的核心原因,业内普遍认为就是受版权拖累。

QuestMobile数据显示,2020年12月,网易云音乐月活跃用户规模为1.5亿,仅次于腾讯音乐旗下酷狗音乐、QQ音乐和酷我音乐。

独家音乐版权时代的终结,是否能给用户体验带来好的改变,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朋友圈摇动式广告上线

7月28日,腾讯广告助手发布文章称:奥运来袭、七夕将至,在这个充满激情和浪漫的夏天,朋友圈广告上线摇动式卡片广告新样式,让用户和品牌一起释放热情。

据介绍,为迎接奥运,朋友圈摇动式卡片广告推出了全新的奥运专属动效。

当用户通过摇晃手机“摇动”卡片广告后,则会在屏幕上打开额外的互动内容,比如全屏广告视频等,以及震动反馈。

微信广告助手表示,摇动式卡片广告类似于“振臂高呼”的动作,意在鼓舞用户为奥运健儿加油。

实际上,在奥运开幕式当天,安踏、伊利便在朋友圈投放了摇动式卡片广告。

另外,七夕将近,摇动式卡片广告也为七夕定制了甜蜜礼盒动效,以帮助品牌更好刺激用户购买礼品的欲望。

如下图所示,当用户摇动手机后,屏幕上会出现爱心雨的全屏动效。

然后,用户便可以收到来自品牌赠送的红包封面、支付券等礼品。

除奥运、七夕场景外,摇动式卡片广告还推出了一款全屏的礼花动效。

据介绍,未来摇动式卡片广告还将上线更多场景动效,探索更多创意玩法。

腾讯起诉腾迅

据天眼查App消息,7月26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与远速修(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远速修公司曾用名为腾迅(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远速修(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8日,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维修技术、润滑有技术、发动机清洁技术等。

本案中,原告腾讯公司诉称:腾讯公司的第14425464号“企鹅”商标在相关产品上经过长期、大量的使用,构成驰名商标等。远速修公司在其网站及APP等使用“企鹅快保”文字等,容易误导公众,损害腾讯公司的利益。远速修公司同时使用了与腾讯公司字号“腾讯”相近似的企业字号“腾迅”,主观恶意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腾讯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远速修公司等立即停止侵害腾讯公司“企鹅”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00万元等。

被告远速修公司辩称,不同意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请求驳回其的诉讼请求。“企鹅快保”等商标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且远速修公司原名称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与腾讯公司不同,远速修公司基于对行政部门的信任使用“腾迅”二字,没有搭便车的恶意,且现已更名。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远速修公司对“企鹅快保”等标识的使用行为不构成对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害,法院对腾讯公司关于判令远速修公司停止侵害涉案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不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远速修公司在其官方网站、“QE快保”、“企鹅快保Boss”APP、推介会及其他宣传活动中使用“腾迅(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名称。

“腾迅”与腾讯公司字号相近,特别是远速修公司将“腾迅”字号与其标识共同使用,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其提供的商用车保养服务的来源误认为与腾讯公司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关系,具有攀附腾讯公司企业商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恶意,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0年12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远速修(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知识产权报》、腾讯网、新浪网上连续七日刊登声明等,并赔偿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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