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9号文丨网贷机构违规资管业务,不止影响备案

解读29号文丨网贷机构违规资管业务,不止影响备案
2018年04月03日 18:22 金融科技洞察

4月3日,一声炸雷炸翻了半个互联网金融圈。

据悉,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布《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29号文),对互联网资管业务的整治验收进行了要求。其中,通知要求,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

这就标志着:未经授权许可,没有代销资质的互联网平台销售资产管理业务将被严查。

先来看文件怎么说:

我们来划重点:

1、明确互联网资管业务属于特许经营业务

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须纳入金融监管。

2、明确未取得金融牌照不得从事互联网资管业务

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3、明确“定向委托投资”、“收益权转让”等常见业务模式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以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具体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4、明确互联网资管业务存量的去化期限,未按期去化的纳入取缔类处置

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的行为,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对于未按要求化解存量的机构,应明确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纳入取缔类进行处置,采取包括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要求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服务等措施。

5、明确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资产管理产品

互联网平台不得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涉嫌突破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政策要求的资产管理产品。

那么,这个通知有啥意义呢?

首先,规范资管销售渠道,这是监管层对于整个“资管管理”中最重要的一步。说白了就是,先把销售渠道规范好了,告诉投资人哪些渠道是可以的,哪些渠道卖资管是违法的。同样,这份文件也是再一次帮助投资人认清了“网贷平台”。因为,某些网贷平台说自己是“资管平台”(没有代销资质),还有些互联网平台,既不是网贷平台,也没有代销资质,但是从事这资管销售的业务。所以,对于这样的平台,浑水摸鱼、打擦边球,将会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这里说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定向委托投资、定向委托融资或者资产管理计划。这些金融产品,一般来讲是传统金融机构发行并管理的“金融商品”。

这些产品本身没毛病,但是毛病在于卖的渠道。有些持有“理财代销”牌照的公司来卖这些也没问题。问题就在于很多互联网平台,没这个资格,却在卖这个东西。很多投资人不明白了,为什么没资格的就不能卖?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你未必符合合格投资者认证,你未必抗的住风险。而且有些互联网机构在销售过程中,明面上是通过互联网在卖,其实却是存在“线下销售”的行为。线下销售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规的行为。比如:某个基金是风险自担的,但是他卖的时候给你说是能“兜底”。另外,有些资管产品并不是公开募集产品。你比如说私募,私募不能借助于互联网进行公开销售,只能私下定向销售。但是有些机构却存在着利用互联网进行“二次包装销售”。所以,从销售行为上讲,也是违背了监管要求。

其次,明确非法从事资管类业务的处置办法,同时给了压缩清零期限。

如果你未经许可,没牌照擅自干这个业务,那后果很严重。具体可以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中提到,如果之前做这个业务,必须要在2018年6月底将“违规业务”压缩至零。监管已经给出了最后期限,从4月到6月开始进行验收。

第三、就是要专业化经营,各归各的,别突破营业范围。

文件中提到,对于仍未持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牌照,存量业务已经化解完毕的,需要实际控制人出具不再从事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的承诺书,并且限期办理ICP和工商营业范围,营业范围里面不得含有与资管业务相关联的误导性陈述。

说到底,这是为了专业化经营。也就是说,不得突破你的营业范围。如果你是互联网公司,老老实实做互联网。如果你是网贷信息中介平台,好好干网贷。取消营业执照中的资管管理业务。那么如果你有资管牌照,你的营业范围里面,只有资管业务代销或者委托销售资产管理,不会再有其他相关业务。

总结一下:

这个文件,会让很多干着资管销售的网贷平台如坐针毡。互联网+资管,不再是法外之地,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

而且,“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在未来也要细分。如果互联网平台销售资管业务,必须取得“资管代销牌照”。网贷平台、众筹等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代销资格”就不能做这个业务,干就违法。对于投资人来讲,更让投资人明白,我要是从互联网上买“理财”,首先要看清销售方的资质,认清资质,看好牌照我在下手。

对于那些“打擦边球”的违规平台,抓紧把业务清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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