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联邦拟改革《破产法》给艰困小企业一线生机

澳洲联邦拟改革《破产法》给艰困小企业一线生机
2020年09月24日 17:02 鲁南在线

弗莱登伯格将推动对《破产法》进行重大改革

澳洲联邦财长弗莱登伯格( Josh Frydenberg )表示,政府将对《破产法》进行数十年来最重大的改革,引进类似于美国的《破产法》第11章的内容,确保成千上万受新冠肺炎疫情重创的小企业在资产遭清算期间仍能继续营业而设法经过重组幸存下来,免于倒闭之灾。

他希望给予那些面临财务困境的小企业主更多的控制权,以保护他们免于破产。

弗莱登伯拟格借鉴美国《破产法》的主要特征,给澳洲的《破产法》引入更灵活的条款,帮助面临冠肺炎打击而陷入困间的中小企业。

这位财长星期四表示:“由于防疫限制,许多在严峻的COVID-19危机中艰难应对的企业不得不关门,但债务却在不断增加。”

“重点是在处理这些债务时给予这些企业主更多的控制权。”

他希望企业产与清产业者一起制定一项计划,以偿还随着时间的推移累积的债务,而不是把企业财产的钥匙交给清产管理人后,看到他们的资产被吞噬。

弗赖登伯格说:“这将适用于负债少于100万元的企业,约占目前正在破产程序中的小企业的76%。”

澳洲总商会(Business Council of Australia )会长韦斯特科特(Jennifer Westacott)表示,这些变更将对成千上万的企业敞开一线生机的大门。

她说:“对于成千上万的小企业来说,这将是一条生命线。”

澳洲工商总会(Australian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首席经济师罗斯·兰(Ross Lambie )比对此表示欢迎。

他说:“对于目前正在获得支持的900,000家小型企业中的许多而言,破产将在他们的未来中发挥作用。”

鉴于政府似乎想采取行动的时间非常紧迫,法律委员会对迄今为止缺乏协商表示关切。

工商界团体认为这将能给大量濒临破产的小企业带来生命线并对此表示欢迎。

澳洲的破产清算业则对弗莱登伯格的改革措施表示谨慎欢迎,但他们又表示希望了解该政策的全部细节,因为这很可能会决定有多少企业倒闭或生存。

一些破产清算专家认为,政策变化可能意味着政府已意识到那些债务过多,管理不善,但又由于COVID-19疫情期间获紧急援助计划帮助才能步履维艰生存下来的“僵尸”企业状况。

弗莱登伯格尚未公布改革《破产法》提案的全部细节,但前提是允许负债少于100万澳元的企业主在接受清产处理债务期间,继续负责经营。

它可以帮助企业避免不得耗尽其资金来支付产清管理人的巨额费用,并旨在给他们更多的时间来提出摆脱债务的途径。

弗莱登伯格说,一个资不抵债的小企业将有20天的时间来制定一项重组计划,债权人将不得不在此后15天之内对是否接受该计划进行投票。

对于无法复活的小企业,弗莱登伯格则表示,清产将变得更快,更容易,但他尚未公布如何清算的细节。

在美国的《破产法》第11章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作为 "占有债务人",仍以占有产业的债务人(Debtor in Possession)的身份控制着企业的经营活动,并接受法院的监督和管辖。

它将导致债务人的三种结果:重组、转为第7章破产或被驳回。为了使第11章债务人重组,债务人必须提出重组计划,并获得法院确认。重组计划的用意是使包括债务人及其债权人等主要利益相关者,达成自愿妥协。大多数第11章破产案件的目的是确认重组计划,但这目标不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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