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管的小区业委会变“添堵会”症结在哪儿?

失管的小区业委会变“添堵会”症结在哪儿?
2021年12月07日 09:37 鲁南在线

小区业委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服务”、管理小区公共事务,虽无品无级,但与其它权力一样,一旦脱离有效监管,很可能变味、走调,产生新问题。

近日,记者采访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与指导,业委会不仅成立难,部分业委会成立后规范运行也难。

小区业委会,乃小区居民自治组织也,理应不辜负众业主的重托,热心小区事务,一心为小区业主谋福利,维护好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然而个别小区的业委会,在运行过程中,私下与“物业”续签合同,谋取私利。

谋私利,不仅亵渎了“业委会”的纯洁,令其变味、走调,更侵犯了小区业主之正当权益;如此丑陋的行为,透出的是小区之痛,让小区和谐与安宁蒙上了阴影。

究其原因,看似小区业主看走了眼,不仅让不法之徒混进了业委会,而且还窃取了重要位置;然冷静思之,实则是“机制”出了问题,业主将权力让渡给了“业委会”,注重对“物业”进行监管,从而忽略了对“监管”者的监管。

权力不分大小,皆需要将其装进“笼子里”。虽然业委会不过是群众自治组织,但因其代表着众业主,手握选择“物业”、决定小区之大事等实权;随着时间持续,难免会被不法物业盯上,对其实施“围猎”,让其成为物业“鱼肉”业主之帮凶。

小区不仅是业主之共有家园,更是基层之重要组成部分;小区之痛自然也就是基层之痛;街道、社区等理应将触角伸向小区,不仅当急小区业主之所急,指导、帮助小区成立业委会,更当通过建章立制等,切实加强指导,规范其运行,实施有效监管。

痛定思痛,为了让小区业委会恢复本位,当务之急,基层理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本着全心全意服务小区群众之宗旨,将小区业委会运行情况,提出可行意见,逐级向上反映,推进有关部门加快立法程序,让业委会的运行步入法治轨道。

同时,街道、社区等更需为小区业主撑腰鼓劲,助力其规范运行,成立相应的指导机构,令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先公示,再变个人决定为“集体决定”,将“业委会”手中之权,关进“业主大会”编织的笼子里。

最后,更需对那些已涉嫌违法的“业委会”组成人员,依法给予严惩,绳之以法,让其承担法律后果,令其付出沉重之代价,为其它“业委会”敲响警钟,让其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从而自觉收敛丑行,回归正途。

迈步新时代,小区业委会之功效必将更加重要,唯有下足猛药,亮出狠招,持续给力,方能让小区之痛及时得到医治,方能让小区业委会,不再给业主与所在之基层添堵。

(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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