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郑州发生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一位月薪仅 4000 多元的女子,竟然贷款 1400 万购买了两套 200 多平的房产,每月需还月供 7 万多元。而该女子家属称,她有精神疾病,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一犯病就狂花钱,此前也有过类似的购房行为。
据了解,该女子在今年 3 月到 4 月期间病情发作,去看房时冲动之下决定购买两套总价分别为 900 多万和 700 多万的房子。 女子称首付款是开发商借的,而售楼部却否认此说法,坚称是 “个人借给她的”,目前还在调查中。
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许多网友对该女子能贷到如此巨额的款项表示质疑和惊讶,有人调侃说 “我一直以为我没买房是因为没钱,现在晓得了,是因为没精神病!”
有网友称,让人惊讶的是,月薪4千怎么贷到1400万的呢?钱怎么贷出来的?难道有价值同等的抵押资产?因此对银行和开发商的行为表示怀疑,认为其中可能存在利益链条或审核漏洞,甚至质疑银行和开发商是否串通一气。
有分析指出,这一事件暴露了银行贷款审核机制可能存在的严重问题。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通常需要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而该女子明显不具备偿还如此巨额贷款的能力,却顺利通过了审批,这不得不让人质疑银行是否在追求业绩和利润的过程中,忽视了对借款人真实情况的评估,导致审核流于形式,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从法律层面来看,如果该女子被认定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属无效;如果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
此外,开发商垫资或找人借给女子首付款的行为,可能涉嫌违规,若被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相关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开发商需承担相应责任。
从心理健康角度而言,该事件也反映出了精神疾病患者在财务管理和消费行为方面,可能面临的风险。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在病情发作时,其认知和判断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导致消费行为失控。这不仅给患者自身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凸显了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有效监护和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这起事件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它提醒我们在金融贷款审批、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都存在着需要关注和改进的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贷款审核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切实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相关部门则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开发商和金融机构的行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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