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引导工作中
有一个很容易纠结的问题
官方通报是发好
还是不发好
什么时机适宜
发吧,担心效果不佳
甚至把本来没有影响的事炒热
不发吧,又怕错过引导时机
丧失主动权
其实发与不发的选择
有十条依据可以判断
一
事情是否调查清楚
情决定舆情,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事件本身没有疑点,那么就具备了对外通报的基本条件,客观表达基本事实是通报的基本原则。此外,事件是能够一次性案结事了,还只是动态性的阶段结果也是重要因素,事件调查处理的过程越长,形成舆情的风险越大,反之如果已经有了明确的结论,当事人也已经接受,那舆情的风险就较低,不说也可以。
二
事件现场的围观情况
事发时的现场情况如何,有没有群众围观,在手机不离身的时代,目击者就是见证人,就是网络信息的上传者和最初信息的提供者,众目睽睽之下的围观是很容易消息溢出的。
三
当事人自身的维权意愿
通过网络维护自身权益,也是相当多当事人的本能选择,但当事人的描述,往往会选择更多利于自己的内容,而忽略回避不利于自己的部分,先入为主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事件涉及到的当事人发声意愿强烈,或者已经有了网络维权行为,官方必须要跟进。
四
事件中的话题因素
人人都有麦克风,但不是人人都有话语权,想形成关注,必须事件本身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和争议点,要么是影响侵害的主体易引发同情,比如未成年人,单身女性;要么情节部分有离奇之处,能够引发猜测,激起网民的头脑风暴;要么是能够戳中某些公众的情绪点,比如老实人吃亏,行为不当者理直气壮,为公仆者却刁难群众等;要么是涉及到了名人或是大公司(单位)的品牌效应,树大招风,枝节问题也能闹得满城风雨。
五
本地有影响力自媒体的介入程度
单凭一个网民个人的力量很难让事件迅速升温,但一些当地具有知名度和营销性质账号的助推则会让舆情的量级瞬间达到百万级、千万级,可能前一分钟还是某一网民的个人微博,后一分钟已经开始了经过自媒体加工强化后的跨界传播。
六
网络谣言产生的条件是否具备
官方不张嘴,谣言满天飞。当事件初期缺乏有效引导,网民的“智慧”和个别人“别有用心”的加工,就会让谣言不请自来,谣言的传播力往往惊人,再想辟谣,引导的成本和难度自然增加。
七
传播因素的考虑
如果事件本身有直观的现场照片,特别是有冲击力视频出现的话,很容易引发公众的“兴趣”和二次传播,当视频被投入短视频平台后,意味着传播的机率几何增长,同时视频被配以引导性文字后,碎片加情绪,往往让传播的内容和事实真相产生较大的背离。
八
上级领导的关注和态度
舆情之所以影响力大,就是因为站在不同的视角和高度,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要求,领导看问题就不只是问题本身的对错,而是问题带来的影响以及折射出这一单位应对问题的态度和能力。当本单位还没有积极应对,反而是上级部门甚至更高级领导关注指示之后,本该加分的主动工作,就成为了执行指示的被动补救。
九
主流媒体的介入
媒体介入采访报道是舆情升级的重要表现,一旦有媒体采访上门,或者是公开几问出现,再想保持沉默,只会被媒体理解为“不开口有内情,追到底有新闻”。
十
内部信息的掌控力
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参与的部门和人员越多,越容易出现内部信息的外散,据知情人士透露,记者获悉,大多会是言出有据,抛开内部宣传纪律不说,这种非官方的消息外传,也很容易引发次生舆情。
发
综合这十条依据,简单说通报发不发,总的原则是发能够掌握主动权,体现本单位对事件的重视程度和解决能力,能够避免猜测和谣言,事件本身没有疑问和争议性。
除非是事件本身尚不清晰,存在反转可能的,不要轻易发;
事件本身对于事主个人隐私或者是涉及部门形象损害较大的要慎发;
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先明确事权,做好协调统筹后再发声。
不发
不发的前提是事件知情范围有限,舆情发酵的可能性较低,事件得以解决,涉事双方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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