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发布《山东水泥企业2020 -2021年 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称为持续推动山东省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行业经济运行持续向好,保障行业“十四五”良好开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对我省水泥行业供需状况的影响,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时间
4个月(2020年12月1日0:00-2021年3月31日24:00)。其中:2019年11月15日0:00-2020年11月30日24:00期间,未完成错峰生产160天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于2020年12月1日前严格落实补停计划以补足错峰生产时间;因积极落实采暧季错峰生产、其他时期错峰生产及各市县(市、区)组织的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任务,错峰生产总时间超过160天的企业,可按照实际超出天数经企业申请、协会核准后于2021年3月份提前恢复生产进行抵冲。
实施对象
山东水泥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含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含建通窑和依据法律法规或经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特殊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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