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和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三家水泥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共处罚款约4.51亿元。同时,向当事人发出《行政指导书》,从“认真学习反垄断监管政策、全面规范自身竞争行为、完善内部竞争合规制度、维护行业良好竞争秩序”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行政指导意见,为当事人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明确指引,并要求其严格对照《反垄断法》进行全面整改,实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部分企业处罚金额如下:

当事人组织涉案企业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并协调涉案企业实施了垄断协议
经查明,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当事人有关负责人通过组织涉案企业有关负责人开展行业会议、聚会、微信聊天等活动,促成各涉案企业商议水泥产品价格,并多次就共同上调水泥销售价格达成一致。其中:
2018年8月13至18日,由当事人有关负责人组建的“决策者”微信群,成员包括尧柏、冀东、海螺、声威、生态水泥等企业的有关负责人,聊天内容包括统一上调水泥价格内容。
2018年10月29日,海螺水泥有关负责人召集,陕西省水泥协会有关负责人、尧柏水泥有关负责人、冀东水泥有关负责人、声威水泥有关负责人、海螺水泥有关负责人、生态水泥有关负责人在西安市凤城十一路附近茶秀商谈价格上调事宜,并达成以下共识:从10月30日起各品种水泥上调30元/吨。
2019年3月中旬,当事人有关负责人组织尧柏、冀东、海螺、声威、生态水泥等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在广西北海开会,会议内容涉及上调水泥价格。
2019年3月22日,生态水泥有关负责人召集,陕西省水泥协会有关负责人、尧柏水泥有关负责人、冀东水泥有关负责人、声威水泥有关负责人、海螺水泥有关负责人、生态水泥有关负责人在西安市凤城八路附近茶秀商谈价格上调事宜,并达成以下共识:从3月23日起各品种水泥上调20元/吨。
经查明,当事人不仅促成各涉案企业达成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还在实施阶段协调各涉案企业上调价格,提高了涉案企业对垄断协议的执行效率。各涉案企业按约定在统一时间,对各自水泥产品的销售价格实施相同或相近幅度的涨价行为。
表:涉案企业部分统一涨价行为(单位:元/吨)

调查表明,上述违法行为排除、限制了陕西省关中地区水泥市场的竞争,破坏建材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陕西省水泥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反垄断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财经自媒体联盟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