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根据各地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污染特点,明确分区分类分批开展综合治理,推动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等行业VOCs深度治理,同时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预报和联防联控能力。
其中,水泥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工作任务:
高质量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省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加强重点行业产能状况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实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和关停退出落后产能。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完善钢铁、水泥、建陶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锅炉领域绩效分级。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对能耗较高的新兴产业项目引导应用绿色低碳技术。
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30%和35%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福州、厦门等省内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力争达60%以上。
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及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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