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大修改,7大要点必知!

速看!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大修改,7大要点必知!
2025年06月11日 19:31 水泥小参

6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据了解,自2013年《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实施以来,该标准在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但有力地削减了污染物排放,防范了环境风险,也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而为使标准更贴合当前行业生产实际和环境管理需要,持续提升行业综合治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亟须对GB 4915-2013进行修改完善,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独立热源烘干设备的基准含氧量偏小、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不够细化、缺少达标判定等内容,有效指导企业治污,助推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文件对原排放标准做出大量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一、“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2年第21号)”。

二、增加 3.15 条“密闭closed/close”,内容为: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将污染物质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三、增加 3.16 条“封闭separate”,内容为: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物料、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可以封闭的区域或建筑物,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四、将表1和表2“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中“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修改为10mg/m3、50mg/m3、70mg/m3;增加氨排放限值为8mg/m3。

五、修改 4.1.4 条中符号“φ(O2)基 ”的解释,内容为:φ(O2)基——基准含氧量百分率,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为10,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排气为18。

六、修改 4.2.1 条,内容为:水泥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1 矿山开采

a)矿山穿孔使用的钻机应配备除尘设施。矿山爆破、挖掘、铲装作业应采取抑尘措施。

b)破碎、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或采取抑尘设施。

c)矿石采用封闭式皮带机、皮带通廊等方式封闭输送。外运车辆应采用封闭车厢或全苫盖等抑尘措施。

d)矿山运输主干道路表面平整、密实,卸料区域应硬化。

4.2.1.2 物料储存

a)水泥、煤粉、生料、矿渣粉、粉煤灰、脱硫干粉、石膏干粉等粉状物料应采用密闭料仓、储库等方式密闭储存,库顶配备袋式除尘设施。

b)原煤、石灰石、粘土、砂岩、熟料、矿渣、石膏等块粒状物料、粘湿物料及其他物料应采用封闭料场(储库、堆棚)储存。料场车辆行驶区域及出入口地面硬化并安装自动门。

4.2.1.3 物料输送

a)散状原燃料及产品装卸、上料、配料应密闭或封闭作业。原燃料及产品输送应采用管道气力输送、空气斜槽、皮带通廊、封闭式皮带机、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管状带式输送机等密闭或

封闭方式;除尘灰采用负压、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或通过密闭管道返回至密闭料仓或封闭皮带。

b)确需厂内汽车运输的,粉状物料应采用罐车等方式密闭运输;其他物料应采用密闭罐车、封闭车厢或全苫盖方式运输。

c)物料(不含熟料、原煤)倒运、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备或采取抑尘设施。

4.2.1.4 生产工艺

a)破碎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或封闭,出料口采用密闭装置并配备除尘设施。窑系统保持微负压。磨前喂料装置、烘干机与集气罩的连接处密闭。熟料冷却机卸料口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b)物料均化应在封闭料场(储库、堆棚)中进行。

c)水泥包装车间应封闭;袋装水泥装车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备。

d)除尘设施应设置锁风装置,除尘灰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

4.2.1.5 其他要求

a)氨水或液氨采用专用罐车运输,配套氨气回收或吸收回用装置,氨水罐区设氨气泄漏检测设施。

b)厂区道路应硬化,路面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企业厂区出口或汽车运输料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轮和底盘高压清洗装置。

七、增加 4.3.4 条,内容为: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并执行相应的排放。

据悉,此次修改遵循提高精准性、提升科学性、增强协调性、确保可行性的原则,对于亟须修改内容进行修改,以支撑“十四五 ”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实施等相关工作。

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介绍,以一家5000吨/日的熟料生产企业为例,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将增加投资10元/吨熟料。经统计,到2028年底,全行业还将有约7.6亿吨熟料产能完成无组织改造,总投资约需76亿元。

我国水泥产量自2011年起在20亿吨以上的高位平台期高位运行长达13年,并于2014年达到历史峰值,从2021年起进入下降通道。据初步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569条,设计熟料产能维持在18.4亿吨,约占全球产能54%。2024年全国大陆地区共有1730座水泥粉磨站,2380台套磨机生产线,总产能为16.411亿吨,平均产能94.86万吨。

编制说明介绍,鉴于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制定了严于国标的水泥行业地方标准,为平稳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本次标准修改单暂不修改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窑尾烟气)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主要修改反映问题较多的独立热源烘干设备基准含氧量与排放限值。

经统计,全国独立粉磨站共发放排污许可证2015张,除去标记停产的企业,共有205家带有独立热源的粉磨站企业正常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等省份,且以燃煤为主,在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背景下,有必要控制燃煤大气污染,促进企业采用清洁燃料或进行烟气治理。

编制组介绍,从调研情况看,重点区域水泥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较好,除个别企业个别环节(如皮带机开放输送或仅加防雨棚、袋装水泥装车收尘不理想等)外,基本做到了密闭、封闭储存、输送,非重点区域目前正在按照超低排放要求进行改造。

根据征求意见稿,标准修改单实施后,通过加强无组织排放点封闭改造、提升管理水平,预计可减少10%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削减量约3.8万吨。编制说明称,无组织控制措施对料棚、皮带廊道等设施进行的封闭属于一次投资,后期基本不增加运行成本。

此外,修改单调整了独立热源烘干设备的排放限值,针对采用气体燃料的热风炉,不管是执行原标准限值,还是执行本修改单限值,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无须进行烟气脱硝。编制说明称,根据调研,应用在热风炉中的一套脱硝喷枪投资约几万元人民币。由于燃煤热风炉污染较重,建议由燃煤更换为使用清洁燃料;若继续使用煤,则须采取必要脱硫和脱硝治理措施。

来源:生态环境厅、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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