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243.62亿元。通知明确资金将用于“减污降碳”等方面。这一举措被业内视为对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能源清洁替代、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深度治理项目的有力“输血”,将显著加速行业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进程。

原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5〕14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大气质量改善,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额安排详见附件,项目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 污染防治”,项目代码:10000014Z145060020001。
二、为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有关省已明确补贴政策的,要按规定及时将补贴拨付到位;拟出台补贴政策,或需进一步完善的,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并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
三、请根据大气污染重点任务,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于收到补助资金后4个月内将拟支持项目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各地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四、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填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及时报我部和生态环境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将你省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五、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预算表显示,污染防治资金共243.62亿元,其中河北、山东、河南和山西分获40.19亿、30.80亿、29.50、21.68亿元资金。
对于水泥企业来说,可申报的环保补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针对有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如安装用于脱除氮氧化物(NOx)的高效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SCR)和高效除尘设备,以实现超低排放;二是全面的无组织排放管控,如对物料储存、输送的皮带廊道等环节进行全封闭改造;三是推动源头减排的升级,例如实施替代燃料或原料的技术改造。这些项目通常可申请不超过环保总投资50%的资金支持,但须满足总投资额门槛、项目处于在建或拟建状态,且企业近三年无严重环境违法记录等要求。
本次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提前下达,不仅为水泥行业破解环保成本高企的难题提供了直接助力,更释放出清晰的政策信号:未来环保投入将与绩效深度绑定,绿色转型已成为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必选项”。
来源:财政部
责任编辑:暴文静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