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烟滚滚! 火光冲天! 又一工厂突发事故! 水泥厂如何防范?

浓烟滚滚! 火光冲天! 又一工厂突发事故! 水泥厂如何防范?
2020年10月31日 19:56 水泥小参

近日,一则某企业失火燃烧视频被疯狂转发。视频如下:

通过视频可以看到现场浓烟滚滚,火势较大,根据视频中现场的呼喊可以听出,失火部位为脱硫塔。对于此次事故发生原因,还在调查当中。

近几年水泥行业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这其中也有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020年6月13日,河南宜阳县某水泥厂发生火灾,支队立即调派15辆车87人赶赴现场处置。

2019年11月23日,位于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某水泥厂煤粉收尘器起火爆炸,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

2018年4月28日,黑龙江某企业燃料11段输煤皮带发生火灾,在消防大队的援助下,及时控制火情,将火扑灭。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11段输煤栈桥及甲乙皮带有不同程度损毁。

2017年3月3日,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某水泥有限公司原煤转运机与原煤转运皮带堆积煤粉自燃发生火灾。

2016年12月18日,位于平远县大柘镇的一水泥厂车间内发生火灾,火灾原因为电线短路致车间电箱起火。

2015年6月6日,湖北省大冶市某水泥厂煤粉储存装置起火。

2014年8月19日,山西省陵川县某水泥厂制料车间电收尘器顶部保温岩棉发生火灾。

2013年3月20日,内蒙古乌兰察布某水泥厂院内煤磨袋收尘器设备起火发生火灾。

2012年8月7日晚,贵州遵义绥阳县某水泥厂电器开关控制室发生火灾。

...

水泥生产过程复杂,工艺繁琐,防火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很多地方必须要做好火灾的隐患防护。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造成巨大的财物损失或人员伤亡。

为避免火灾发生,有哪些防范措施呢?水泥内参为大家分享某企业消防管理制度,希望以下内容可以给予大家帮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xxx水泥厂所有部门及外包单位。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

4.2 办公室消防管理职责

4.2.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4.2.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2.3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2.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2.5每月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2.6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4.2.7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4.2.8组织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3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5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消防安全管理

5.1.1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5.1.2变配电室及电气消防安全管理

5.1.2.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1.2.2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5.1.2.3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沟应有防火设施。

5.1.2.4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5.1.2.5所属电缆架、沟、电容器室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5.1.2.6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5.1.2.7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

5.1.2.8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5.1.3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结合生产实际,确定具体的危险场所,设置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并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

5.1.4煤粉制备系统消防安全管理

5.1.4.1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

5.1.4.2煤粉制备系统与油泵房、地上柴油罐、煤堆场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置数量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1.4.3煤磨系统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和器材(灭火器、消防栓等);有煤磨系统防火、防爆专项应急预案,防止煤粉制备系统发生爆燃事故。

5.1.5工业气瓶消防安全管理

5.1.5.1氧气瓶、乙炔气瓶同一作业点或存放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且应分开存放;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

5.1.5.2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留有剩余重量。

5.1.5.3氧气、乙炔存放点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5.1.5.4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存放点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

5.1.5.5氧、乙炔气瓶夏季严禁在日光下曝晒,冬季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

5.1.5.6乙炔气瓶的回火阀应完好

5.1.6油罐消防安全管理

5.1.6.1油罐与周围设备设施和建筑物必须按规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1.6.2油罐补油时,供应处、使用单位要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控。

5.1.6.3到油罐区域操作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油罐四周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油罐附近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5.1.6.4油罐附件禁止动火作业,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办公室批准,并到生产安全处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1.6.5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5.1.7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5.1.7.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5.1.7.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撒落的易燃物质应及时消除。

5.1.7.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办公室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5.1.7.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作业,需要动火作业时,需经办公室、生产安全处审批,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5.1.7.5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具取暖。

5.1.7.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5.1.7.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5.1.8厂内“外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5.1.8.1厂内外包作业单位必须教育所属人员严格执行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服从职能部门管理。

5.1.8.2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生产安全处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经作业区域部门、生产安全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

5.1.8.3如在厂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1.8.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技能。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5.1.9加油车消防安全管理

5.1.9.1加油车车身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标示,配置灭火器材。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应了解消防常识,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5.1.9.2启动油车前要先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车有无泄漏,接地线是否完好,装油时周围禁止有明火。

5.1.9.3启动加油车前要进行鸣笛警告,前进两声,后退三声,在行驶过程中严禁人员上下或跳离设备。禁止在运矿道路上及连交叉口处调头、倒车,在交叉路口处做到主动停让行驶的矿车。

5.1.9.4加油车到现场加油前要合理选择加油地点,错开人员及车流密集地点、高温区域及煤磨等易燃易爆场所。加油作业时,必须与其它机械车辆保持1米上间距。

5.1.9.5出车前必须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5.1.9.6停车时,人离开驾驶室,必须将车辆实施驻车制动,同时将车辆熄火。下班时,将车辆停在维修厂房内,并将加油车上锁,做好防盗工作。

5.2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管理

5.2.1由办公室和使用部门管理。

5.2.2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栓、水枪、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人为损坏等。

5.2.3 使用部门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发现损坏或过期无效的应及时统计后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统一编制维修或更换计划,审批后供销处采购,使用部门到仓库领用配置到位。

5.2.4使用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岗位的实际情况,配置合理数量、型号、品种的消防器材。

5.2.5使用部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杜绝人为的损坏、挪用,空瓶应及时更换。

5.2.6新购进和充装的非固定式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由仓库统一保管,专人验收入库,并要有记录。

5.2.7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批量更换需写明原因。

6相关记录

6.1消防专项安全检查通报

6.2危险作业审批表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处起草,并归口管理;

7.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3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本制度若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符,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执行。

(来源:水泥内参通讯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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