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疑版权之余,你注意到视觉中国违法使用“中国”两字了吗

在质疑版权之余,你注意到视觉中国违法使用“中国”两字了吗
2019年04月13日 04:22 打工族相亲

因为将声称对黑洞照片拥有版权,视觉中国最近遭到了广泛的质疑。而视频中国的网站上也有诸多照片在没有得到授权的前提下就被打包出售。之后《每日经济新闻》在联系了欧洲南方天文台(The?European?Southern?Observatory,以下简称ESO)之后得到回复:“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ESO。”所以视觉中国所谓的“版权说”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是除了版权欺诈之外,视觉中国的另一个问题更为明显,视觉中国的名字中有什么资格使用“中国”两字?

根据1999年颁布实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3号),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旅行社等特殊行业因为业务特性,所以准许在其中加入国际等字样,如XX国际旅行社,但这是行业特性。视觉中国有什么资格在其中加入“中国”两字?而视觉中国成立时间是2000年,早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行的时间(2000年1月1日),也就是说视觉中国连名称都是非法的!当年视觉中国是用什么手段通过了企业名称登记呢?

而视觉中国就这么违法挂着“中国”两字挂了这么多年,甚至在2014年完成了上市,甚至上市公司的名字依然是视觉中国,从成立,发展,一直到上市,这么多环节中竟然无人质疑视觉中国名称的合法性,这也真是咄咄怪事了。

视觉中国之前就一直陷入了各种负面传闻之中,包括利用版权之名实行“维权创收”之实,视觉中国及其子公司共涉维权诉讼1000多起,平均每两天一场诉讼,利用大量诉讼来提高收入。另一方面视觉中国的图片库中存在大量未经授权的人物照片,这事实上已经侵犯了相关人物的肖像权。但是之前由于受侵害者都是零散分布,没有形成规模,直到视觉中国妄图将黑洞照片“占为己有”,才终于犯了众怒。

终于天津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夜约谈视觉中国,然后目前视觉中国的网站也已经无法访问。过于高调的视觉中国终于

保护版权这件事没有错,但是视觉中国却在利用保护版权来实行欺诈索赔,利用系统扫描网上所有的侵权图片然后不接受删除也不接受购买,直接索取几十万的赔偿,这根本就不是保护版权,这是恶意索赔。视觉中国这种行为对于版权保护而言也没有任何正面的作用。

或许视觉中国从成立之时,想做的就是利用这种勒索的商业模式来赚取利益,而所谓版权只是他们的幌子而已。既然立身不正,那么有今天的下场就是咎由自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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