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科被11年合作伙伴起诉挪用1.4亿元资金逾5000万元未归还

烟台万科被11年合作伙伴起诉挪用1.4亿元资金逾5000万元未归还
2023年08月31日 17:45 吃素的希希

来源:红星新闻

今年4月,万科(万科A:000002.SZ)旗下烟台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万科”)被瑞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万科”)损害。 烟台本地合作企业“瑞拓投资”。 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因此被诉至法院。 8月29日,红星首都局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传票已送达本案双方当事人。

瑞拓投资表示,烟台万科此前挪用第三方合资公司资金1.4亿元,目前仍有逾5000万元未归还。 万科需返还资金5000万元以上,支付利息损失约1099万元。

烟台万科并不是唯一一家被指控挪用合资资金的公司。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8月初,网上流传一封“举报信”,烟台当地四家企业联名举报烟台万科未经股东同意挪用资金,总金额近5亿元 。 8月29日,其中两家公司向红星资本局证实,上述举报信确实存在。

8月30日,红星资本局致电烟台万科。 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瑞拓投资与烟台万科合作已有11年。 2012年,双方合资成立了烟台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拓地产”)。 烟台万科持股51%,瑞拓投资持股49%,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

瑞拓投资副总经理张先生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从合伙人转为法院,与烟台万科挪用合资公司万拓地产资金有关。

张先生表示,2022年6月,瑞拓投资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万拓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发现,2017年、2018年两年,时任烟台万科总经理曾某在未告知股东(瑞拓投资)的情况下,3次挪用万拓地产资金,共计1.4亿元。 超过5000万尚未归还。

张先生表示,烟台万科并未回应何时偿还资金。

4月10日,瑞拓投资以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等为由,起诉烟台万科。 烟台万科北京分公司,时任烟台万科总经理曾先生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即万科总部)。

烟台万科挪用合资资金的事件并非孤例。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8月初,网上流传一封“举报信”,烟台当地四家企业联名举报烟台万科涉嫌挪用第三方合资公司资金,共计金额 近5亿元。

其中就有瑞拓投资。 8月29日,张先生向红星首都局证实,上述举报信确实存在。 报道内容与4月瑞拓诉烟台万科案相同。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举报信末尾有烟台辰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致贸易”)、烟台百润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市辰致贸易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印章和签名。 有限公司和烟台明地投资有限公司

举报信称,项目公司烟台竹林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万科与晨芝商贸合资公司)资金1.5亿元被挪用。 8月29日,辰致商贸副总经理王先生也向红星资本局证实了上述举报函,“烟台竹林园是辰致商贸与烟台万科的合资企业,烟台万科持股51%” 陈志持有51%的股份。” 商务部持股49%,共同开发万科玉龙山项目。”

红星资本局尝试联系另外两家举报烟台万科的企业,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烟台万科为何能在未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从合资公司挪用巨额资金? 瑞拓投资的张先生告诉红星资本局,毕竟万科是一家大公司,知名度很高。 因此,在合资项目公司设立时,约定合资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由万科负责。 辰志商贸王经理也补充道,财务人员也来自万科。

此外,张总还表示,根据双方协议,合资公司应向股东出具年度审计报告,但在万科管理下,瑞拓投资作为股东并没有收到审计报告,“ 所以我们不知道(资金已被使用)。 走开)”

对于上述说法,8月30日,红星资本局致电烟台万科。 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至于资金被挪用后的去向,举报信中提到,烟台万科挪用两家合资企业的资金,流向天津万向、万鹏(北京)、北京五和万科。

具体来说,2017年7月,烟台万科将万拓地产8000万元资金挪用给天津万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又向万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挪用5000万元; 2018年5月,又有1000万被挪用给北京五和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9年1月,烟台万科将烟台竹林园地产1.5亿元资金划转至万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万向的股东为万鹏(北京)和天津万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后者由北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 万鹏(北京)也是北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五和万科是天津恒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恒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持股5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由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持股95%。 有限公司,是万科集团的总部。

根据举报信中的信息,经过股权穿透发现,这些公司均指向万科总部。

其中一家举报烟台万科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合资公司资金被挪用后的具体用途尚不清楚,但烟台万科挪用巨额资金,并确实 不向合资公司支付利息。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021年,万科唐山公司卷入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该案于当年11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虽然并未开庭。然而,万科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向合作伙伴引入高息贷款并收取管理费的说法却在唐山业界引起广泛讨论。

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由于合作过程中出现贷款纠纷,部分合作伙伴对唐山万科进行了投诉和举报。 此前,万科做出了内部处罚。 北方区域BG原首席合伙人、首席执行官刘晓受到通报批评并“降级为二级”,并扣除2018年、2019年经济利润奖金共计1000万元。 元。

值得一提的是,唐山公司和烟台公司同属万科北方大区,2015年至2021年均由时任北方大区负责人刘晓管辖。

业内人士表示,与本土企业“联合开发”是房地产巨头的常规操作。 不仅有利于拿地,还可以扩大销售规模,分担成本和风险。 对于万科和本土企业来说,这本应该是一个互惠互利的模式。 但现在,合作企业的举报和起诉,却把万科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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