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道罚款!移动公司与铁塔公司都又遭遇巨额罚款

只知道罚款!移动公司与铁塔公司都又遭遇巨额罚款
2019年11月06日 19:19 通信头条V

未经批准转移危废物 移动与铁塔俩分公司分别被罚23.5万元

XX市生态环境局近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07月23日、24日经XX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XX分公司未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和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两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第六项“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XX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X环罚决字[2019]第98号、X环罚决字[2019]第97号)责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XX分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行政处罚23万5千元(其中未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处罚35000元、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20万元)

资料显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于2000年4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为518亿元人民币,资产规模超过4000亿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全资拥有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由其控股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在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在香港和纽约上市。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的通信铁塔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公司主要有三个业务部门。塔类业务部门基于站址资源,与通信运营商(TSP)开展宏站及微站业务。室分业务(DAS)部门主要向通信运营商提供室内分布式天线系统并连接其通信设备。跨行业站址应用与信息业务部门主要基于网站向来自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包括基础设施、维护服务与电力服务在内的站址资源服务,以装载来自不同行业客户的不同设备并帮助其建立多类全国性或地方性网络。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香港上市。

来源:运营商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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