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消息,今日有大V放出了华为“李洪元”事件民事判决书内容,落款2022年1月10日。
判决书显示:
1.李洪元自愿签署离职协议并收到410484.99元的N+1一次性赔偿,双方劳动关系于2018年1月31日到期终止;但他不认可《离职确认书》的真实性。
2.华为称其人力资源部长“何某”在2019年1月私自以公司名义以及印章与其签署的离职赔偿协议,额外支付33万元,但华为公司并不知情;法院不予采信。
3.双方就“劳动关系是否一直存续”产生劳动争议纠纷,华为明确不愿意按原合同继续展行,而李洪元主张系受骗,要恢复与华为劳动关系,并要求华为补贴相关费用及社保,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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