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各地扶持政策一览——四川篇

直播电商各地扶持政策一览——四川篇

2020年双十一期间,“直播间预告”、“琦乐吾穷”等直播电商衍生词频上热搜,收获广泛关注,直播购物形式加速提振各地经济。历经五年高速发展,直播电商生态多元化发展态势日趋明显,越来越多的商家以“直播+电商”探索流量转化新路径,直播电商向各圈层消费者加速渗透。

同时,监管部门强化直播电商行业规范,为行业健康发展构建完善的顶层法律法规体系;商家、平台与MCN机构共同推动柔性供应链建立、维护私域流量、孵化与培育复合型直播人才,实现运营精细化,汇聚优质行业资源,为直播电商持续注入新动能,行业携手共同打造直播电商健康业态。

《品质川货直播电商网络流量新高地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今年4月,四川省商务厅印发《品质川货直播电商网络流量新高地行动计划(2020-2022年)》。按照《计划》,四川将在2022年实现直播带货销售额100亿元。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直播行业发展计划,旨在推进电子商务赋能产业,有序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无接触”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满足新消费,促进川货品质品牌新兴消费,打造特色产业直播电商网络流量新高地。

原文节选

三、发展方向

(一)“直播电商+特色产业”。围绕食品优势产业,重点集聚川酒、川茶、老字号等行业,构建源产地产业链竞争力。围绕服饰优势产业,重点集聚女鞋、服装、丝绸等行业,赋能工厂与基地。围绕专业品类集散地,重点集聚建材、3C数码、汽车、家装等行业,打造“小而美”网络品牌。鼓励探索商超、旅游、住宿、汽车、教育等直播电商多元化应用场景。

(二)“直播电商+县域经济”。围绕县域川粮、川肉制品、川果、川竹等特色优势主业,积极开展“田间地头”直播,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直播”,打造中高端农副产品品牌社群,带动数字乡村发展,培育一批“直播电商+”特色产业示范县。

(三)“直播电商+反向定制”。围绕白酒、茶业、智能家电、调味品等特色成长性生产企业,探索开展工厂“流量+个性定制+品牌化”直播带货(C2M)业务,推进联动上下游制造企业发展客户反向定制模式,打造“直播+”定制化示范工厂,争取3年扶持100家智能制造工厂。

(四)“直播电商+扶贫”。鼓励贫困地区立足优势电子商务化产品,推进“直播+扶贫+产业”模式,利用短视频推荐扶贫产品、直播进行扶贫带货、平台培训返乡创业的“乡村带头人”,年培训直播人才约100人,实现“造血式扶贫”,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直播电商+新体验”。在产业直播电商基地、重要节点城市,应用AR/VR、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开展基于人、商品、场景的数字化逼真感官立体体验,建设线上平台、线下专业店、连锁商超、社区便利店的全场景智慧体验生态版图。

(六)“直播电商+新品”。实施“新品牌计划”,注重培育“一地一品一业”,提高原创设计研发能力,重点开发新产品、新品牌,构建新客获取、新品创新、新组织架构的增长动力,力争3年实现新增品类(牌)1万个以上。

(七)“直播电商+商圈”。围绕特色街区,重塑特色品牌IP,发展融合广告、文案、视频、语音、话题传播、社群营销等元素,打造知名消费体验网红打卡地。围绕特色川派美食,鼓励开展城市“直播+”消费专题,提供特色餐饮、购物等导购服务消费体验,打造“直播电商+夜间经济”“直播+餐饮”网红街区。

(八)“直播电商+新技术”。鼓励建设中西部首个5G电商直播场景基地,运用5G、VR/AR、高清以及泛智能终端新技术,开展多视角、自由视角、互动VR、子弹时间等高科技新直播。建立研发科技成果转换合作基地,加强三维直播、智能视觉、在线试穿戴等研发与转化,打造知名虚拟网红主播。

四、工作任务

(一)打造产业生态基地。围绕打造电子商务品牌产品数字化产业链基地,构筑“线下孵化+供应链+线上平台”网络流量孵化群,形成品牌打造、产品集中地、优质电商平台、MCN机构、直播电商机构、创新创业等专业生态集中地,建设一批区域直播电商“网红带货打卡集聚地”,培育“头部、领军、领先、创新”阶梯式发展的川货品牌队伍。

(二)建设平台供应链。精耕优势细分领域,以链接赋能产业为核心,打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流量达人、品牌打造、内容分享、线下网点、仓储物流等全渠道供应链资源,建立跨越平台、社交、短视频、直播、视商、新技术应用等全场景流量集聚融合体系。鼓励建设集大数据分析、智能选品、交易支付、仓储物流等流量平台,与企业店铺、物流仓储等组成去中心化入口的“直播频道”,实现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数据流、人才流聚集本土。

(三)开展协同先行先试。鼓励成都市在优化营商和产业培育上下更大功夫,在食品、鞋服、专业市场等行业开展试点示范,率先建立直播电商网络流量新高地发展样本。建设直播电商试点县,促进试点县主播提升成长。实施流量达人孵化行动,加强直播带货技能人才培养,重点引培本土优势网红达人,促进川籍知名网红回乡创业,打造带货发展示范。

(四)创新孵化培育模式。开展千人(主播)千店成长计划,重点促进本土直播电商机构、创业新兴力量开播,创新开展走播、工厂直播等方式,帮扶重点带货网红创新创业。加速新锐网红品牌成长,挖掘地方味道、习俗、故事等品牌文化内涵,鼓励举办“品质川货(工厂、产业带)直播节”、产地直购直播、市(州)巡播、县长直播代言等主题活动,打造“一地一品”产地品牌。鼓励搭建品质川货旗舰店铺,推动建设直播电商产品体验中心。

解读

四川省本次提出到2022年底,将推进实施“四个一”(10个特色产业直播电商网络流量基地、100个骨干企业、1000个网红品牌、10000名网红带货达人)工程,将四川省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区域直播电商网络流量中心。实现年直播带货销售额100亿元,集聚生态企业1000家,带动产值1000亿元。《计划》将“直播电商”与地域特色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应用在特色产业、县域经济和扶贫之中,比如为应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的农产品滞销困难,四川各级干部,从村第一书记到县长,纷纷做起“带货主播”,南充市嘉陵区借助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将20多万斤耙耙柑售罄;丹棱县县长带货丹棱橘橙,1.7万斤“不知火”被消费者抢购一空。

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8月,成都市武侯区商务局牵头起草《武侯区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提出大力培育电子商务新兴业态,推动电商直播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西部电商直播第一区目标,大力优化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商直播创新发展,深度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业态丰富、人才集聚、创新驱动的电商直播产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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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

二、扶持内容

(一)鼓励引进MCN机构

1. 对新设立或迁入武侯区的MCN机构等专业直播运营商,按实缴注册资本每满1000万元,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 对在全国主流电商直播平台排名前5的MCN机构落户武侯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

3.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商示范企业的MCN机构落户武侯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开办奖励。

上述三项企业可以同时享受。

(二)鼓励MCN机构聚集

1. 房租补贴。对新入驻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缴纳了办公场地租金,年度网络销售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相应梯度标准的MCN机构,经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认定,按照第一年100%,第二年60%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60元/平方米。

2. 装修补贴。对新入驻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每年或两年平均经济贡献达到相应梯度标准的MCN机构,经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认定,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平方米。

(三)鼓励MCN机构壮大发展

1. 对MCN机构独家签约年带货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顶级头部主播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对MCN机构独家签约3名以上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含)-1亿元主播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3. 对MCN机构独家签约5名以上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主播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上述三项企业可以同时享受。

(四)鼓励MCN机构成立独立的电商公司

对MCN机构在武侯区成立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销售公司,首次实现网络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且纳入武侯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如武侯产品网络年销售额占比达到50%以上,再奖励5万元。

(五)鼓励头部主播聚能发展

对在全国主流电商直播平台排名前10的头部主播在武侯区成立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销售公司,按其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鼓励投资机构协同招商

对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引入其投资的电商直播项目,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公司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注册资本实缴超过20%的,按其实缴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招商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如被认定为市级高能级产业化重大项目,再奖励5万元;如被认定为市级特别重大项目,再奖励10万元。

(七)鼓励传统生产型企业直播应用

1. 对通过自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纳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且纳入武侯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对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纳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对其产生的佣金给予50%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鼓励企业建设实体直播间

对武侯区企业自建5个(含)以上实体直播间,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个直播间2万元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九)鼓励建设创新创业载体

对获得区新经济主管部门、市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从事电商直播项目孵化的,分别给予载体运营机构15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

(十)鼓励孵化企业成长

对获得区新经济主管部门、市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入驻孵化的电商直播企业年度经济贡献达到30万元以上的,以其对武侯区实际经济贡献为标准,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80%的产业扶持。

(十一)鼓励优秀直播企业和人才认定

对年度经济贡献50万元以上的电商直播企业,独家签约主播年带货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向企业和个人颁发“武侯区电商直播先进企业”和“武侯网红”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二)鼓励营造电商直播氛围

对武侯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机构举办全国性、省级、市区级规模,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类电商直播节,电商峰会、论坛、推介会、资源对接会等活动,全年累计不少于10场的,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解读

武侯区在过去的产业发展中,积累了深厚的电商直播产业基础,同时也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成都中心城区唯一以电商为主导产业的电子商务产业功能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规划面积21.76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电商总部、电商专业服务、垂直电商、电子商务供应链,是成都新经济发展重要承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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