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电子产品,可以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网购的电子产品,可以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2024年07月16日 11:42 好律好服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我们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网络购物为人们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伴生了一些风险隐患。

相关案例:

张某通过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中的店铺购买了一部手机,签收当日,张某连接互联网激活了手机,并下载安装了一款软件。安装后,张某发现该软件出现闪退,无法正常使用,便联系店铺客服人员协商退货。客服人员表示,因手机已被激活即为二手机,除质量问题外不能退货。

张某将公司、店铺诉至法院要求退款。庭审中,经当庭演示,案涉手机上的上述软件一登录即出现闪退现象。登录网购平台进入店铺,案涉商品页面明显可见“7天无理由退货”字样,点击上述字样出现新页面,内容为:“满足相应条件时,消费者可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其中定制订单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该手机商品详情页最下方有普通字体的消费提醒“已激活的数码产品无质量问题,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请您确认需求后再激活使用”,但消费者无须阅读完上述信息,即可直接点击进入购买页面,且在支付前未有相应提示信息。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店铺没有尽到主动提示、设置显著确认程序的义务,在履行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中存在瑕疵,故该格式性条款不适用于此次销售,店铺不得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平台公司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并非买卖合同一方,在交易过程中未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也未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对平台公司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平台店铺退还张某货款,张某退还手机并承担运费。同时,法院驳回张某对平台公司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4种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第六条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二)鲜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第七条中规定:3种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一)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如果你购买到不合格的电子产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留存证据:收集购买电子产品的订单详情、收货单、产品图片和与卖家的交流记录等关键信息,为维权过程提供有力的证据。

2. 联系卖家:你可以尝试先与卖家沟通,通过线上留言、咨询等方式告知产品不合格的详情,并提出退换货或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要求。

3. 申请退货或换货:根据卖家的售后服务政策,提出申请退货或换货。记得要明确写明原因并附上之前收集的证据。

4. 投诉平台[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如果卖家未能解决问题,你可以向所购平台投诉。大部分电商平台都有投诉中心或客服,可以帮你协调处理或指引你进一步的维权步骤。

5. 寻求法律援助:可以请律师协助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7天无理由退货”注意事项:

①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要确保商品完好,及时退回商品,并保留退货凭证;

②确保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

③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视为商品完好;

④除与经营者另有约定外,“7天无理由退货”由消费者承担退回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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