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半液态”“气态”:网络共同体的“三态”

“液态”“半液态”“气态”:网络共同体的“三态”
2021年01月15日 14:58 新梅帮

来源:国际新闻界

作者:彭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图片来源:时尚芭莎

网络中看上去无所不在的连接,似乎加强了人与人的联系,但这是否意味着公共沟通与社会整合的加强?答案也许并不简单。在“以人为媒”的社交媒体中,个体对信息源以及内容的选择权利增大,人的选择性心理会充分地表现出来,人们的信息偏食反而可能更突出,这种信息偏食反过来可能固化人们的视野,使人们对异质人群的了解、多元环境的了解减少,信息环境的分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人群的分化。

面对社会的分化甚至割裂,一些研究者呼吁寻找、建构共同体,促进社会的公共交流与对话。这样的愿望是美好的,促进社会整合的目标在今天也变得尤为重要。但是,网络中是否有可能建立一种超越各种群体的共同体?网络共同体是只有一种模式,还是有多种模式?网络共同体是凝固的,还是流动的?网络共同体究竟是会促成公共对话,还是相反?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一、共同体概念的缘起与网络共同体的界定

共同体这个词来源于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滕尼斯,其对应的德文为Gemeinschaft,英文通常称为community。1887年,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将人类群体分为两种类型,即共同体和社会(Gesellschaft)。在他看来,“所有亲密的、隐秘的、排他性的共同生活”都是共同体生活,而社会是公共生活。共同体的本质是真实的、有机的生命,而社会是想象的与机械的构造(滕尼斯,1979/2019:80)。共同体有其特有的意志,即相互一致的、结合到一起的信念,也即共同领会(滕尼斯,1979/2019:94)。而社会则是通过协定和自然法形成的一个统一的聚合体,即一群自然的个体和人造的个体的聚集,个体的意志和活动领域之间彼此关联,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结合;不过,个体同个体仍然互相独立,他们无法影响彼此的内心(滕尼斯,1979/2019:148)。社会里通行的是协定性的社交,类似于以物品价值为依据的交换关系,人们只关心自己的重要性和利益(滕尼斯,1979/2019:151)。

但其他学者对社会个体间的关系的研究的视角与判断与他有所不同。在《社会分工论》一书中,涂尔干从社会团结角度来分析共同体的形成机制与互动关系。他提出了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两类模式。机械团结强调的是个人意识的相似性,有机团结强调的是社会劳动分工。涂尔干指出,机械团结发生在传统社会也可以称为“环节社会”中,人们生活在小地方、小共同体内,因意识的高度同质性而凝聚在一起,借助人际互动产生较强的社会团结,形成大社会中一个一个内聚性很强的环节。而在进入工业社会的过程中,分工的发达使社会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被紧密地组织起来,新的组织结构替代原来的环节结构,使以往在“环节”之间相互分离的个人也日渐在实际生活中被联系在一起(高丙中,2006)。

涂尔干与滕尼斯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冲突的,滕尼斯将“社会”这样一种形式视为机械的构造,而涂尔干则将工业社会的关系视为有机团结。

后来的一些研究者进一步指出了共同体在结构层面和文化层面的一些特征,如:紧密的社会约束力、对社会机构的依附和参与、仪式庆典、小规模人口、相似的外表特征、生活方式及历史经验、相同的道德信仰、道德秩序等(陈美萍,2009)。

可以看到,以往的研究实际涉及到各种不同层面、不同规模的共同体。如齐格蒙特·鲍曼所说:“共同体多种多样,大小不一”(鲍曼,2012/2018:281)。我个人认为,研究网络共同体,也需要研究各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共同体,既要关注共同体带来的“类聚”和共同体内部的相互支持、协同,也要关注共同体造成的整个网络社会的“群分”和共同体之间的对抗。。

目前国内研究者对于网络共同体的定义也未达成一致,本文将网络共同体界定为,网络中以某些共性或纽带连接在一起的人群集合。

虽然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年代、不同语境下对于共同体的界定不尽相同,无法给出一个能被所有研究者认同的界定,但无疑,判断共同体是否存在,需要基于一些要素的认定。在此结合以往研究者对于共同体的构成要素的总结以及今天的网络实践,梳理出以下对于网络共同体的形成具有核心意义的要素:

空间集中性:滕尼斯对于共同体界定中,将地域视为非常重要的因素。在网络这样的虚拟空间中,“虚拟地域”或“虚拟空间”的集中性,对于共同体的形成也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互动:共同体的形成要依靠成员的互动,有些互动是在同一空间里成员间的直接交流,有些互动则是以内容、活动等中介的间接互动。例如,人们通过阅读、观看同一内容或参与同类型活动而接收相同的信息或文化,这些内容或活动连接起了人们。虽然以往人们对于互动的定义都强调直接互动,但对于网络某些共同体的形成来说,间接互动也有意义。

情感联系:共同体成员对彼此和共同体具有情感需要,也会获得情感方面的满足。

利益导向:有些共同体具有利益导向,人们会具有较为突出的对社会资本、现实利益等的追求。

一致行动:共同体成员能够在一定的目标导向下形成统一、协调的行动。

行为方式相似性:成员在某些行为方式,如信息消费偏好、消费模式、语言风格、生活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相似性。

文化相似性:成员在价值观、文化趣味等方面具有相似性。关系结构:主要体现为成员间关系的紧密程度、等级差异等。身份认同与共同体意识:成员是否明确意识到共同体的存在,并认同自己为共同体的一员。身份认同与共同体意识的强弱也直接关系到共同体对成员的约束力与影响力。

二、社区、社群、族群、圈子:“液态”与“半液态”的网络共同体

依据前文关于网络共同体的界定,我认为,在目前,社区、社群、族群、圈子这四类人群聚集的模式都可以视为网络中的共同体,且对网络社会结构形成了较重要的影响。但这四种共同体在内部关系模式与结构方式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其紧密度、稳定性也有所不同。

(一)四种典型的网络共同体及其差异

1.网络社区

在互联网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人们就将那些具有相对稳定关系的人群集合称为社区(community),并在社区前加上一定的修饰语,如虚拟社区、在线社区或是网络社区。而研究者梳理概念的起源时,也都会溯源到滕尼斯。但那个阶段,国内研究者很少会采用“共同体”这一说法。

美国学者霍华德·瑞恩高德在1993年出版的著作《虚拟社区:电子疆域的家园》首次提出虚拟社区概念,而他是基于自己参加“全球电子链接”这一“新闻组”的体验开始虚拟社区的研究的。瑞恩高德关于虚拟社区的定义是,网络中相当多的人展开长时期的讨论而出现的一种社会聚合,他们之间具有充分的人情(human feeling),并在电脑空间里形成了人际关系网络(Rheingold,1993)。综合目前研究者对于网络社区的定义来看,一般而言,网络社区指网络中具有特定空间边界、具有一定稳定关系、互动频繁并对个体产生持续影响的社会集合。

与滕尼斯定义的传统共同体(社区)不一样的是,现实地域因素对于网络社区的意义可以弱化甚至完全消失,但网络社区仍是基于虚拟空间的共同“地域”,空间边界对于它仍然具有意义。在本研究中,也把空间的集中性视作“社区”这一共同体的基础。

很多时候,人们提到的网络社区也可泛指网络中的各种社交空间。但是,从瑞恩高德对虚拟社区的定义可以看出,他强调的是人与人的相对稳定的关系集合。国内外有关网络社区的研究,也主要是研究社区整体的互动关系及其影响,也就是共同体的影响。因此,虽然日常可以用网络社区这个词指代各种社交空间,但在研究时,使用网络社区这一概念还是需要有更明确的界定。一些过于开放、缺乏稳定性的网络空间,如早期的网络聊天室、现在的新闻跟帖等,在本研究中不视作网络社区。

人们在网络社区的纽带多为情感性的,如瑞恩高德所说的“人情味”。共同体对其成员的影响,更多的是情感、情绪、态度等心理或精神层面,人们对于情感支持的需要,是在早期网络社区中最突出的需要。网络社区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滕尼斯所说的精神共同体的建构。当然,这种共同体并不牢固,在所有类型的网络共同体中,它的流动性最强。

这也是最初级层面的网络共同体,虽然社区成员具有较频繁的互动,且成员受到社区互动的影响越来越深,社区实质上构成了一个共同体,但成员不一定有明确的共同体意识。一旦出现了明确的共同体意识,那么它也就可以上升到社群的层面。

2.网络社群

虽然网络社区与网络社群这两个词经常被混用,但是,人们今天在某些语境下会更多使用社群而不是社区这个概念,这或许不仅仅是出于对新词的追逐。社区与社群两个中文词都可以对应于英文的community(社群是台湾地区对community的一般译法),但严格来说,今天人们多数时候说到的社群,例如在社群经济语境下提到的社群,并不完全等于社区。社区既可以是一种空间的概念,也可以是一种人群的概念。网络社区形式多样,人群聚合模式既可能紧密,也可能松散;而社群则只指向人群,它是基于特定虚拟社区形成的较为紧密的、且具有一定的群体意识的人群聚合。

有研究者认为,网络社群是以互联网为媒介而进行网络互动所形成的具有共同目标和网络群体意识的相对稳定的人群(王琪,2011),这一定义更多地借鉴了社会学领域对于狭义的群体的定义。另有研究者则将网络社群界定为由社会成员自愿集结而成的、独立于政府和其他主体的社会自组织形态。它无论在运作方式的自治性、群体边界的开放性,还是在旨趣指向的一致性、非营利性方面,都体现了原本属于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庞正,周恒,2017)。这一定义甚至提到了网络社群的“社会组织”属性,虽然界定过于苛刻,但也说明,相对网络社区,网络社群的要求更高。

一些社群经济的倡导者认为,社群经济的基础包括三个方面:共同的目标、高效率的协同工具、一致行动(罗振宇,项建标,2018),这也意味着拥有经济方面生产力的社群应当具有一定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狭义的群体特征。

因此,如果要与网络社区这一概念做区分的话,网络社群可以视作网络中的狭义的“群体”,是具有群体意识、群体归属感和一定的集体行动能力的利益、文化、生产等方面的“共同体”。与社区相似的是,社群的形成往往也是基于空间的集中性。

当用社群这一概念时,我们不仅会关注共同体对其成员提供的支持与满足,也会更多关注到共同体的集体行动力。

社区的形成,是人们在网络中基于本能流动的结果,但当社群的概念凸显并与经济等词挂钩时,人们对于社群的选择,就会带有比较强的目的性、功利性,有些社群也是被人为组织起来的。社群往往有一定的利益导向,这不一定都体现为经济利益,也可以体现为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等利益。

3.网络族群

在人类学的研究里,族群(ethnic group)指的是说同一语言、具有共同的风俗习惯、对于其他的人们具有称为“我们”的意识的单位(麻国庆,2000)。以往人类学研究中的“族群”一词更多指向“民族”。网络空间的崛起,为族群凝聚和族群认同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空间场域(黄少华,2013)。但今天一些研究者所说的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族群,却与民族无关,它强调的是在互联网影响下形成的具有共同心理、行为特征与文化属性的人群。

有研究者将网络族群视作网络社群的“升级版”,并将文化认同作为判定网络社群中是否出现了网络族群这一族群新样式的主要标准(周建新,俞志鹏,2018)。但如果以族群的原始含义来看的话,网络族群未必一定要基于社群,网络社群往往是以集中的虚拟空间为前提的,也就是说社群里的人多是在某一封闭的虚拟空间活动、互动进而形成持续的关系。但网络族群不一定集中于某一个网络社区,而有可能散布在网络空间里,正如传统意义上的族群并不一定要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区域里。因此,网络族群更多时候是一种离散的共同体。如有研究者指出的,网络族群的聚结,往往体现为年龄、价值观、消费意向等方面的认同感,具有主观性、参与性、分散性和虚拟性等方面的特点(蒋建国,2013)。网络族群中的人可以是分散的,但共同的文化趣味、行为特征等将他们连接在一起,他们整体也会具有类似传统族群中的“风俗习惯”或独特语言。

对于网络族群的形成条件,有研究者将身份认同视作共同体形成的基础、将归属感视作共同体的重要纽带(张志旻,赵世奎,任之光,2010)。但人们或许在早期并没有明确的共同体意识和归属感,随着族群文化不断强大,人们才逐步产生认同感与归属感。此外,有研究者指出,强关系型的网络社会交往是形成网络族群的核心,共同的文化渊源是形成网络族群的基础,文化认同的构建是形成网络族群边界的关键(周建新,俞志鹏,2018),而从传统族群的形成来看,强关系的交往未必是必要条件,对于网络族群也是如此,但文化渊源与文化认同是必要的。

与其他类型的网络共同体不一样的是,网络族群的形成,对空间的依赖性并不太强,人们之间的直接互动也可能不多。他们的关系形成更多地是借助某些文化性的纽带,如共同的兴趣以及相关的内容、产品等。当人们对某种文化产生共同兴趣并产生共同的生产、消费行为时,人们之间会形成相互模仿、相互传染,他们所消费的文化也会形塑其行为方式,经过时间的累积,这些人群的心理、行为等方面的相似性会更为明显,族群的特征也由此显现。网络族群通过文化的生产与消费过程,完成了族群文化的建构、传承。

网络中先后涌现出的各类“客”,如网络发展早期出现的“黑客”,后来的“闪客”,今天的“极客”,都可以视作网络族群。网络中盛行的二次元文化。在一定意义上看,也凝聚起了二次元族群,但随着二次元文化的发展与人群互动的深化,今天二次元人群甚至已经超越了族群,而成为了具有更鲜明的文化边界的“亚文化圈子”。

4.圈子

圈子是以情感、利益、兴趣等维系的具有特定关系模式的人群聚合。圈子的关系模式特点体现为圈子成员构成的社会网络结构的特殊性,根据社会学者的研究,圈子结构的群体中心性往往很高,圈子内关系既很亲密又具有一定的权力地位不平等特征。圈子内关系强度很高,关系持续很久,社会网密度很大(李智超,罗家德,2012)。

网络圈子既有以个人为中心的,也有基于群体互动关系的。前者难以称为共同体,但后者则具有一些共同体的特征。相比前面几种共同体,圈子成员关系更为紧密,很多时候圈子内部还有权力、等级落差,并且这种结构是相对稳定的。这种相对稳定的结构也会使得圈子的持久性较强。当然社区、社群和族群都有可能发展成为圈子。在国内,目前网络亚文化圈子较为常见,“饭圈”“二次元”等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另一类代表性网络圈子是基于微信群形成的职业、行业性圈子。关系、文化和技术三种力量共同影响了网络的圈子化(彭兰,2019)。

近年来,国内也有不少研究者提出了“圈层”这个说法,但圈层是一个比较含混的表达,因为圈层的指向既包含圈子,也包含层级。两者的形成机制有所不同。圈子在很多时候是人们主动聚合的结果,而层级化很大程度是被动的社会定位。从共同体角度来看,网络圈子是一种共同体,而网络层级则未必具有共同体的特征。

(二)从“液态”到“半液态”:网络共同体流动性的放缓

齐格蒙特·鲍曼在谈到流动的现代性时指出:“纽带变得易于断开,义务易于取消,游戏规则的生命不会超过游戏进行的时间,有时甚至还短于游戏进行的时间。”(鲍曼,2012/2018:10)在鲍曼看来,以共同体为表征的社群主义是对现代生活不断加快的“液化”过程作出的一个太好预料的反应,是对个体自由与安全保证两极之间不断加剧的失衡做出的反应(鲍曼,2012/2018:282),也就是说共同体本身是对抗流动性的手段。

鲍曼认为,共同体被寄予了“避难所”的期待——“一个置身汪洋恣肆充满敌意的大海中舒适安逸的普通平静小岛”,尽管他也认为,这是一种想象出来的安全感(鲍曼,2012/2018:300)。互联网兴起之初,当人们涌向各种社区时,他们为摆脱现实中的孤独或逃离现实的羁绊,会把网络中的“避难所”视为超然于现实的乌托邦,人们试图建立一个可以将自己从日常烦恼中拯救出来的精神世界。单纯基于人们的精神需要形成的共同体,多数维系根基并不牢靠,结合也并不紧密。早期互联网中的社区发展虽然很繁荣,但是多数社区的生命周期并不长,即使有些社区持久存在,里面的人多是来来往往的过客,能形成共同体意识和归属感的成员并不多。当然,个体受到的约束也相对较少。

因此,在互联网发展早期,诸如社区这样的网络共同体常常也会体现出流动、“液态”的特点,个体选择与转换共同体非常便利,网络共同体的聚集与消散也十分频繁,网络共同体似乎成为了流动的现代性的最新注脚。

而现代性在吉登斯的眼里,还具有“脱域”(Disembeding)的特点:社会系统的脱域意味着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吉登斯,1990/2011:18)。脱域机制把社会关系和信息交流从具体的时间-空间情境中提取出来,同时又为它们的重新进入提供了机会,带来了再嵌入的可能(吉登斯,1990/2011:124)。网络的出现,使得在“脱域”前提下形成的共同体变得更为常见,特别是当人们以匿名的方式存在时。脱域意味着人们对现实环境的切割,与现实关系的剥离。虽然事实上人们在网络脱域化生活的骨子里仍带着现实的烙印,但至少在表面看,人们获得了摆脱现实共同体而寻求新的归属的可能。

总体看来,网络共同体比现实共同体更容易流动、脱域,但是,在网络社会的演变过程中,网络共同体的“流动度”与“脱域度”也在发生变化。

互联网早期共同体的流动性为人们试探各种不同的关系聚合模式提供了便利,也为人们在不同共同体里穿梭寻找临时性的慰藉提供了可能,但对多数人来说,能沉淀下来的社会资本是有限的。而当以Facebook为代表的社交产品将实名作为网络关系形成的前提时,这一切开始悄悄地发生了变化。实名化或半实名化的社交产品,推动了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交织,网络中的关系,开始越来越多地移植、复制现实的社会关系,人们在网络中的共同体,也开始与其现实生活中的共同体出现交叉、重叠。乌托邦似的避难所越来越少,网络中的共同体也需要时时回应现实社会的召唤,与现实发生碰撞。人们也不仅仅期待共同体的精神庇护,而是越来越多地试图在共同体内培育社会资本,并力图将其兑换成现实的“资产”。当人们需要时时顾忌现实因素时,流动也就变得不那么容易了。除了现实因素外,网络深度互动带来的共同体关系结构对个体的约束越来越深,这也会使得流动性放缓。共同体筑起的“墙”,既是集体性对抗外力的堡垒,也是对个体的“囚禁”。一些网络共同体越来越不像避难所,而是成为了交易所。

当商业的力量进入到共同体并提出“社群经济”这样的口号时,经济导向下的共同体,更使得精神纽带意义被削弱。

从早期普遍存在的相对松散的网络社区,到今天越来越多的关系紧密的网络社群与网络圈子,这种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网络共同体从倚重精神和情感向倚重利益的转向,虽然今天社群仍然有不少是文化性的共同体,但这些文化共同体大多已经不是单纯的精神性或情感性共同体,而是混合了利益甚至经济的成分。这也是网络社会从轻快的流动逐渐走向流动放缓的“半液态”的过程。虽然流动并没有停止,但是阻止流动的因素在增加。这种半液态的状态,也可能会进一步演变为网络人群区隔的固化。

三、同温层:“气态”的“心理共同体”的出现

上面所讨论的共同体,虽然聚集模式与紧密度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仍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还有一种想象共同体,更具流动性,但又提供了类似共同体的支持。本文用“同温层”这样的一个词来指称它。

同温层原本是一个气象学术语,对应的英语为stratosphere,这个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开始流行,因限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人们误认为在“对流层”之上有一层温度几乎不随高度而变化,因而将这一层称为“同温层”。虽然同温层这个提法在今天的社会科学研究中还不多,更不是一个获得普遍认同的概念。但一些围绕它展开的讨论,都会涉及一种现象,那就是人们更愿意向与自己价值观、立场、态度等相似的人靠近,以此获得抱团取暖、相互支持的可能,这种相似人群的聚集形成了同温层。

有些人将同温层同等于圈层化,但本文中,将它与圈层化区分开来。前文提到,今天人们讨论的圈层化,实际涉及圈子与层两种不同的结构方式。同温层有时与网络中的某些圈子和层级重合,有时又会超越圈层。同一圈子、同一层级的人,虽然有相似的利益诉求与行为模式,有时也有相似的价值观与政治取向等,但他们在面对某一具体问题时,情绪、态度、观点立场等,却可能有差别,甚至会发生冲突。这时,人们有可能超越所属的“圈”与“层”去寻求心理上的同盟者。而只要人们在某些地方(如在某些新闻跟贴或朋友圈中)发现了与自己意见、立场相似的人或信息,就会自认为获得了一种支持,找到了类似共同体的归属。

气象学意义上的同温层的特点之一是,同等高度上温度的相同或相近,对于人而言,这种“温度”的接近性,也就是在情绪、观点、立场等方面的接近性。有相似倾向的人,会自然地向那些支持他们的信息或观点流动,在那些让他们“心理舒服”、不会带来“认知失调”的信息中相遇,形成同温层,即使他们并不一定感知到彼此的存在。人们追求的同温层也是流动而非固化的,在不同时期、不同话题上,人们会需要不同的同温层。当在某个同温层里感受到“温差”而“不舒服”时,他们又会到流动到别的“层”。

同温层可以看作是人们可以自主选择的、一种灵活的流动的心理共同体,也是人们想象的共同体。在这种寻找心理共同体的过程中,人们就像气态分子一样在不断运动,直到寻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而相似的气态分子向同一“高度”聚集,形成同温层。整个网络意见气候则可能会出现不同同温层间的显著分化。

从信息流动的角度看,同温层的含义是,信息在心理上的“同层”人群中的水平流动更为容易。显然,这些水平流动的信息一般也是不让人们产生“认知失调”的信息,这些信息也反过来可能固化人们的倾向与偏好,而不同层之间的信息流动相对较少。

虽然与前文所说的几类共同体有不同,但同温层具有共同体的某些功用,即提供心理上的支持。但它不需要人们的付出,不需要为维护共同体做出任何努力,因为这种共同体只存在于个体的想象中,因而提供了一种最便捷、最低成本的支持。

这种心理共同体也并非精神共同体,精神共同体的成员往往具有共同的精神纽带,甚至共同的精神支柱,如信仰。因此,精神共同体会更为牢固,流动性相对较弱。但心理上的共同体,则更多是基于心理支持的需要,很多时候这种支持是一过性的,是用过即走的。

相比“圈”“层”给人带来的固化,同温层是一种超越了人群壁垒的、在各种“圈”“层”之外形成的一种自由结合,这种结合也不是稳定的。同温层并不需要一个实质性的群体或关系网络,而更多的基于用户的心理感受。参照前文对网络共同体要素的界定,同温层只是具备其中的“文化相似性”,这种相似性甚至不是固定的。

寻求同温层的需要并非网络时代独有的,但网络在一定意义上强化了它。网络将人们隐藏的心理与态度等通过显性、具体的话题激发出来,并通过一些方式引导人们向同温层流动,在各种社交平台上,人们很容易围绕话题进行聚集,可以方便地进行“站队”。另一方面,网络连接的广泛性使得人们寻求自己需要的同温层变得越来越容易。

用户对同温层的感知,除了人们自身的选择外,也在受到算法的影响。目前的算法往往是基于人们以往行为分析进行选择性推送,这也在强化人的原有偏向,算法分发中所依据的标签也成为一种隐性的将同温层人群连接在一起的线索。

网络中复杂多样的同温层的背后,是社会观念的碎片化。如学者李培林指出,社会态度的利益化和个体化发展,导致了意识形态的碎片化,人们的社会态度和行为取向并不取决于所谓的社会阶层地位(李培林,2004:33)。在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价值观日趋多元化,政治态度、立场上分化日益明显,文化、制度等层面人们价值判断的差异也在拉大。例如,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与重新认识,对于个体与集体关系、公权与私权关系的思考,对于传统伦理社会与现代市民社会的比较等。价值观的选择与表达,也成为个体权利的一种表现。而网络进一步推动了观念的碎片化。另一方面,如社会学者所指出,中国的社会阶层有固化的趋势,包括阶层之间的界限逐渐形成、下层群体向上流动的比率下降、阶层特征的生活方式与文化模式、阶层内部的认同加强(李强,2016年5月30日)。

在社会阶层固化与观念碎片化并存的时代,同温层是人们获得庇护、归属感的方式,在不同时候,人们会选择不同的庇护所,其目标都是让自己得到尽可能多的社会支持。网络增加了获取庇护所的便利,这也就意味着,人们更容易固守自己的认知、观点与立场,“选择性心理”被强化,对异质信息、意见的宽容度会进一步下降。

个体可以灵活选择、不断转换“同温层”,意味着“每个人都成为一种叠加状态的复杂主体,每个人都同时性地归属于不同类型的共同体,又可能同时性地不归属于任何具体类型的共同体”(陈忠,2017)。个体可以超越自己所处的共同体,随时进入那些对自己有利的心理共同体,也可以随时退出那些让自己产生认知失调的心理共同体。对整个网络社会来说,同温层也是流动的,每一个带来普遍关注的社会事件、热点问题,都可能导致同温层的显著运动与重构。

在多数网络共同体在走向半液态、某些共同体甚至开始固化的同时,同温层带来了另一种可能,作为一种更为流动而不定形的“气态”的心理共同体,它可以让人们随时摆脱那些具有实在约束力的共同体的束缚,在某些临时性的同温层里去寻找心理上的支持与平衡。这也是人们可以在某些凝固的、约束力强的共同体中坚持下去的原因之一。在这个意义上,它对于网络人群分化的固化起到了推助作用。因此,这样一种心理上的想象共同体,是网络时代尤为值得关注的一种现象。

四、结语

尽管从稳定性角度看,网络共同体有类似“液态”“半液态”与“气态”等的不同形态,对人群的作用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它们都是网络人群既类聚又群分的产物,其中群分的影响尤其值得关注。

一些研究者对共同体在促进社会沟通、共识等方面的作用寄予了希望,也希望通过对网络共同体的培育来推动公共交流、对话。但从对网络共同体的模式及影响的观察来看,至少在目前,网络中多种多样的共同体,反而有可能给公共交流带来障碍。

公共交流需要以共同的话题为基础,但当共同体筑起了一个个自己的堡壁时,不同共同体只关注与自己相关的话题,公共话题就会日益稀少。即使出现了一些各类共同体都关注的话题,人们也会因自己的立场而自说自话,或者把对话变成厮杀。

公共交流需要以事实为基础,但近几年“后真相”问题日益严重,虽然后真相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共同体在其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正如有研究者指出,所谓“后真相”在社会学上可以视为新部落主义,我们无法做一个客观的观察者和中立的判断者,我们只能依赖他人的影响,依靠自己群体内部的“共识”来选择(汪行福,2017),这里说的“部落”实质上也就是共同体。当个体穿行在液态、半液态或者气态的共同体时,在共同体中得到强化的个体的情绪、情感、立场等,会成为他们达及事实与真相的障碍,在缺乏对事实的共同认定的前提下,理性对话也难以展开。

也有研究者注意到了后真相现象背后的社交网络中的“信任异化”,一些“想象的共同体”因有共同敌人而在彼此间产生无原则信任,或对其对立面形成强迫性不信任,信任逐步转变为制造隔阂、形成对立认同,甚至产生网络暴力的权力资本(全燕,2017)。人们出于抱团需要而对信任的异化使用,也导致了他们对事实本身的淡漠。

当然,除了“后真相”问题和对公共交流的阻碍外,网络共同体的不同模式及其影响,还有很多其他方面。共同体内部可能存在的利益交换、共同体在外部对自己利益的争夺,共同体林立格局下社会结构的变化等,都是值得未来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要促成网络中的公共对话,需要进一步建造在各种共同体之外的对话空间,这种空间在社交媒体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并没有扩张反而是在萎缩,除了社会的大环境因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近些年一些主要的社交媒体产品更多地在强化“强关系”连接。而强关系连接会使得人们受到的利益、权力关系等约束更强,这样的连接也会更多复制现实社会的关系结构,并在一定程度上固化原有社会结构。因此,未来的社交产品开发,需要考虑更开放、更适合公共交流的机制设计。而对于公众来说,包括公共对话素养在内的网络素养的培养,也应该成为网络时代公民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种素养的培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本文系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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