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游街示众”与复旦大学实名公示开除嫖娼学生

禁止“游街示众”与复旦大学实名公示开除嫖娼学生
2021年09月28日 12:07 田野说科技

看到复旦大学实名公示开除校外嫖娼学生的新闻,突然觉得似曾相识,想起了什么。再仔细想想,原来是上高中的时候印象挺深的一次社会热点。

查了一下,找到了资料:

当时刚刚经过“严打”,经常可以看到“游街示众”。突然发文件禁止了,大家议论纷纷。老百姓都表示不理解,这不是好事吗?怎么就禁止了?!

但以后确实是禁止了。甚至现在的警方公告和媒体报道,都不再用实名,而用姓+“某某”的方式。

但是这次复旦大学实名公示开除校外嫖娼学生,确实有网络时代“游街示众”的效果,甚至比1988年代的“游街示众”效果强烈的多。

当时也就是“游”的几条街的群众能知道,相关布告也就是贴几天。而现在是整个网络空间都知道,而且可以无限期的存在。

为什么要禁止“游街示众”,研究讨论的文章很多,这里就不说了。只讨论几个小问题。

1、复旦大学这样做对不对?

复旦大学显然认为自己做的对。

那么到底对不对?其实有个最简单的判断方法,就是复旦大学以后还会不会这样做?

同样很显然:不会!

2、复旦大学这样做好不好?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话,可以作为注解:

从引发的巨大非议看,效果并不好。反观复旦大学的教育成果,也难言其好。

3、罪与罚是否相当?

社会上的人如果做了这样的事,一是被警方处理;二是可能被单位开除。

而复旦大学的三位学生做了这样的事,一是被警方处理;二是被学校开除。但是!还有一个三:事实上被学校的做法羞辱。

这里不提人权与名誉权,只是说最起码的,罪与罚不对等,罚大于罪。

4、复旦大学这样做是否体现了“师者仁心”?

没有!

整个公示措辞公事公办,行文冰冷寒彻。

哪有一点儿“自己的学生”竟然失足的“恨铁不成钢”的惋惜?!

哪有一点儿“自己的学生”竟然失足的“教不严师之惰”的自责?!

哪有一点儿“自己的学生”竟然失足的“亡羊补牢未为迟也”的警醒。

更没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期许!都没有!只有公事公办与冰冷寒彻!

你是大学呀!你是老师呀!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