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典型案例 4个与房地产售楼处有关

6个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典型案例 4个与房地产售楼处有关
2021年09月08日 15:14 人民资讯

中国质量新闻网

09月08日15:14

原标题:6个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典型案例 4个与房地产售楼处有关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刷脸”时代的全面到来,人脸识别技术在给广大民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的安全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针对不少商业门店滥用智能摄像头非法收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的违法乱象,2021年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把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作为民生实事工程,重点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品牌连锁门店、商业楼盘销售中心,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人脸信息违法行为,并于9月7日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

2021年3月17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两家市区某连锁品牌百货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店内分别装有3台和2台“万店掌”品牌摄像头,其店长手机专用APP内均有“人脸识别”模块。

经查,2020年12月,苏州万店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两家门店经营场所内安装了“万店掌”FR3客流计数仪,并在店长的专用APP内加设“人脸识别”模块,在该店经营场所内采集消费者面部识别信息后,通过苏州万店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后台处理,形成包含消费者识别码(face ID)、年龄段、性别、到店次数、到店轨迹及消费者属性的信息反馈到店长的专用APP内。截至案发,两家门店通过人脸识别方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分别为1271条和528条。

检查后,两家门店立即将上述“万店掌”FR3客流计数仪作断电断网处理,并清除了专用APP内的“人脸识别”模块及所有数据。因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人脸信息,也未公开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家门店分别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1年3月18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市区某商业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业广场1楼、负一楼、负二楼的进出通道口装有汇纳科技人脸识别相机共计35台正在使用中。通过登录该公司“汇客云”系统,发现系统中有大量客流量分析数据,该系统通过人脸识别可以分析当日及最近一个月的客流人数、去重顾客数、男女比例、新老顾客数、年龄分布、返店顾客性别年龄占比、到访次数男女占比等数据。

经查,该公司在商业广场各入口通道处安装了35台人脸识别相机,将实时拍摄的人脸传输到云系统,转换成数据并制作成“汇客云”系统的报表,以便查询客流等相关信息。2021年2月16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共采集客流423718人次。截至案发,该公司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予出售。

该公司收集人脸数据未经消费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也未公开信息收集、使用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021年3月19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塘桥镇某房产公司售楼处检查时,发现现场一楼大厅安装有“HIKVISON”摄像头4台,通过登录名为“明源云客”的系统进行查询,证实上述4台摄像头为人脸信息抓拍摄像头。

经查,自2020年6月起,该售楼处为通过收集实时拍摄人脸信息用于分析客户到访信息,在未告知到访客户有关人脸信息抓拍采集,也未征得客户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在售楼大厅安装了摄像头抓拍人脸信息。截至案发,该公司使用上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共抓拍采集人脸数据4622条,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向他人提供过有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2021年4月29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市区某房产公司售楼处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售楼处有2个人脸识别摄像头,其中1个摄像头正对大门口,另1个在签约区。客户进入售楼处后,人脸识别系统自动采集人脸信息。

经查,该售楼处于2020年9月起开始使用人脸识别系统,通过在售楼处安装2个人脸识别摄像头,对所有进入售楼处的人员进行人脸信息采集。该售楼处通过人脸识别后台系统查看客户来访时间和中介报备时间来确定客户来源,从而决定是否需要给客户的中介单位发放佣金。自当事人使用人脸识别系统以来,共对4800人进行了人脸信息采集,但是仅与其中220人签订了《关于在售楼处中心设置高清音视频监控系统的隐私权政策确认书》,涉嫌非法对4580人进行了人脸信息采集。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2021年7月5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市区某房产公司售楼处检查时,发现5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机处于工作状态,在摄像头机房主机的设置界面人脸检测模块下有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性别、年龄、眼镜、胡子、口罩、表情等检索选项,通过登录名为“明源云客”的监控系统平台,显示包含有客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首次人脸识别时间、认证客户识别数、识别率等内容。

经查,2020年10月,该售楼处在收银台安装1台认证一体机,在进门口、销售大厅及样板间三处安装5台摄像机。在未经消费者知情同意且明示收集、使用人脸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通过该设备的人脸识别功能对客户来访渠道进行统计和判别,确定成交签约客户是否为中介带访,从而便于该公司跟中介结算佣金。经“明源云客”系统查询统计,自2020年10月至案发,该公司采集了包含购房者在内的共201490条人脸信息。目前该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立案调查。

案例6

2021年7月22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市区某房产公司售楼处检查时,发现4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机、1台人证一体机均处于通电工作状态,通过登录名为“旺小宝地产客户管理系统”的监控系统平台,在该系统导入认证记录模块将执法人员的证件照片导入后,成功识别出到访的执法人员共计6张人脸照片信息,匹配分值从88到97不等。

经查,该公司为判别成交用户是否为中介分销进而与中介结算佣金,于2021年6月26日从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包含软硬件在内的一整套信息技术服务系统,在2021年6月29日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未征得客户知情同意采集人脸信息。通过调取该售楼处访客记录,共发现460条包含购房消费者在内的到访记录。目前该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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