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茗员工脖挂罪牌,如此出圈太恶趣味

古茗员工脖挂罪牌,如此出圈太恶趣味
2024年09月20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近日,有网友吐槽古茗员工脖挂罪牌、手戴纸托形似手铐来拍摄视频,部分网友指称门店不尊重员工,此事随即引起争议。9月18日,#古茗#等话题冲上微博热搜。(9月19日华商报)

近年来,“社媒运营”在连锁餐饮营销中的分量不断攀升。时至今日,各家品牌的奶茶,已然有了两种维度的存在。一是作为商品、实体的存在,二是作为符号、IP的存在。线上账号的走红,等同于“品牌知名度”的扩散。累积的粉丝量,则被默认为“潜在的客源”。但讽刺的是,越是用尽手段想出圈,往往就越是容易误入歧途。

当企业内部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一线员工做出有网感、能出圈、可能会成为爆款的举动时,当攫取流量成为一家企业的优先事项时,关于尊重、友爱等价值观的遵守,也大概率可能被弃之一旁。就像被曝光的茶饮品牌古茗,以让自己的员工脖子挂罪牌、手戴纸托形似手铐的方式来拍摄短视频,遭到网友的普遍质疑。

面对舆论,古茗方面表示,该视频借鉴了抖音平台上热梗“舔狗罪”+“双杯杯托手铐”的创意,结合门店工作场景,由分公司员工与门店员工扮演并拍摄。事实上,这样的引流手段属于典型的恶趣味,存在诸多不妥之处。首先,就像网友质疑的那样,对员工有失尊重。尤其是一些员工,可能并不想以这样的装扮出现在短视频里,但是碍于领导或公司的要求,只能委曲求全,不敢说不。

退一步说,即便员工自己同意这样的拍摄,也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为所欲为。从历史和文化背景来看,戴高帽、挂罪牌、戴手铐脚镣等,是惩戒、羞辱犯人的手段之一,以普通人的观念来看,难免会让公众误解古茗在侮辱员工。这对于一家头部茶饮连锁企业来说,显然有损企业形象和信誉。

我国《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古茗这种广而告之的宣传涉嫌违反该规定。同时,如果员工本身不愿意但被强制要求拍摄,企业还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和有趣的方式来宣传和推广自己,本身无可厚非,但拿人格“玩梗”引流的企业,上热搜一点都不冤。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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