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

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
2024年09月25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山西日报

更加注重文旅、休闲、教育、居住等改善型消费,成为越来越多游客的选择。顺应新形势、满足新需求,亟待进一步创新服务消费的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9月14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抢抓流量效应机遇,发展文旅新产品新业态,提升文娱、体育、教育培训等消费质量,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  提升文体旅消费质量,推动文体旅消费与流量效应产生“化学反应”十分必要。忻州市推动云中河景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开展五台山风景区综合改革,实行“大芦芽山”开发计划等,培育旅游新业态,促进文旅消费增长。要通过短视频、慢直播、新闻快闪、动漫融合、新闻游戏等创新方式,借助新媒体和社交传播,及时、直观、全景呈现山西千年历史与壮丽景观。制定针对性奖励政策,鼓励年轻用户通过社交平台的分享、转发和打卡行为,让社交媒体的互动推动更多旅游热点形成快速传播。  提升教育培训消费质量,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当下,人们学习需求旺盛,线上学习、夜校成新潮流,只有充分调动教育主体、市场主体积极性,让更多学校、机构、企业唱主角,不断加强开放合作,才能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要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鼓励与国际知名高等院校在晋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提升居住服务消费质量,亟待拓展智能化、智慧化应用场景。随着智能化技术的日渐成熟,智能化居住服务“扑面而来”,颠覆传统的生活观念与方式,成为新潮流、新趋势。要拓展社区、家庭智能化技术应用场景,推广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门禁等新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居住体验。要推动智能化技术引领家居产业链升级,培育提供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等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  改善型消费属于更注重个性化、品质化、细分化、多样化的高阶消费层次,更深层次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也充分见证着经济发展的成色。充分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改善型消费新增长点,亟待各地各部门建立并持续发挥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解决制约改善型消费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共同促进我省改善型消费高质量发展。

沈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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