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从“双11”看数字消费活力

【光明时评】从“双11”看数字消费活力
2024年11月13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作者:孙辰朔 孙亚程

《光明日报》( 2024年11月13日 03版)

【光明时评】

又到一年“双11”。今年“双11”电商购物节提前开启以来,人们的消费热情持续升温,各平台销售数据亮眼。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当天发布的中国电商物流指数显示,受“双11”预售期、“抢先购”等活动及各地出台家电消费补贴等多重因素推动,10月的电商物流业务量指数创近5年新高……

今年以来,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显效,传统消费稳步扩大,新型消费快速发展,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数字消费逐渐成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今年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也强调,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日益深化。与全球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我国已形成全球最大线上消费市场规模、最大产业数字化规模、最强数字基础设施等发展数字消费的有利条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互联网助力数字消费发展蓝皮书》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超9亿人;71.2%的用户因观看短视频或直播而买过商品,53.7%的用户经常收看直播带货。数字消费呈现全年龄段、全地域覆盖的特点:90后、00后是数字消费比例最高的群体,60岁及以上的“银发族”网络购物使用率也达到了69.8%。农村网民线上购物比例达76.7%,甚至高于城镇网民1.2个百分点,充分彰显数字消费的蓬勃之势。

今年以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等文件,均提出加快供给侧和消费侧数字化赋能,为促进数字消费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和引导。未来,创新数字消费新场景、增加数字消费新体验、打造数字消费新产品、优化数字消费新环境,有利于充分释放数字消费潜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强劲动能。

创新打造科技潮流消费场景。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推动消费场景升级、赋能传统实物和服务消费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数字化水平的提升也将助力优化“软环境”,进一步激发潜在服务消费需求,拓展和改善购物消费体验,更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当前,我国居民消费需求正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品质型升级。无人超市利用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自助购物和结算,虚拟试衣间利用增强现实技术让消费者可以在线试穿衣服……智能语音助手、可穿戴设备等多种智能终端的规模化普及,让消费者能通过融合视觉、听觉、触觉的多模态交互技术完成下单购物,提高了消费的便捷性。大量智能算法,如智能搜索、智能推荐、智能定价在电商平台上的大规模应用,使用户需求能被更好理解和预测,实现了更精确的人货匹配。此外,农户直播、“数字人”直播等数字化业态,也正成为打通城市与农村、连接买家与卖家的桥梁,让农产品真正“出村进城”,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消费领域企业意识到数字赋能、创新驱动的重要性。智能手环厂商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学习用户行为,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等新服务。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分析驾驶行为大数据,尝试根据用户的驾驶习惯优化驾驶体验和能耗表现。数字文创企业则运用区块链技术保护知识产权,催生“数字藏品”等新品类。电商平台商家通过监测和深挖数据要素,分析研判市场趋势和消费者偏好,及时推出适应当前市场竞争形势的新产品、新设计,实现销量的持续提升……释放数据、算法在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升级等方面的潜能,为数字消费繁荣发展不断增添动力。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离不开良好消费环境的营造。一方面,持续完善数字支付和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推进数字支付和快递服务覆盖。另一方面,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数字消费领域信用体系。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收集和使用标准,保障数字消费中的用户隐私安全。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同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数字消费市场秩序,为数字消费营造安全、可信的市场环境。

(作者:孙辰朔系清华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孙亚程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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