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解放日报
什么样的消费券更得人心
李欣欣
本报记者 李欣欣
一个月前,长三角某城市宣称要发放4.3亿元消费券。在市民等待半个多月后,餐饮专项消费券终于启动了,第一期分两轮发放,每轮1500万元。
近日,记者随机选取了该城市三家商场,共调查了30家餐厅,其中16家表示没参加此次消费券活动,3家称“没听说”“不清楚”,另有11家餐厅称参与了该活动,但其中的多数商家表示“使用的人很少”,仅有一家连锁火锅店称“每天有几十桌客人会用”。
“优惠力度不够”是网友吐槽较多之处。该城市此前曾多次发放过餐饮消费券,以去年初为例,消费券的力度是“30减10”“50减20”“100减40”“200减80”,但在最近这一轮,该城市的餐饮专项消费券优惠力度则为“100减10”“200减30”“300减50”“500减100”等,每人限领一张,有效期为一周。相比之下,这一次的优惠力度有些“不痛不痒”。
优惠力度下降,多少会影响网友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在社交平台上,“太抠门了”“不划算”的吐槽声不绝于耳。记者在该城市中心城区的一家商场随机采访了几位顾客,有顾客称,抢到了一张“200减30”的券,但在实际使用时,发现不少参与活动的门店本身在其他平台就有优惠,如“7.7折优惠套餐”“42.5代50元”等。“与其花半天时间拼命抢一张‘100减10’的券,还不如直接使用门店自己的优惠来得划算。”一位抢到券的李女士表示,加上消费券有效期只有一周,就干脆弃用了。
还有顾客提出,消费券最低需要满100元才能享受10元的优惠,门槛有点高,如果能够兼顾50元左右的低消费就更好了。为何优惠限制越来越“紧”?记者多次联系当地管理部门,并未得到答复。
在长三角,今年南京、无锡、宁波、绍兴等城市都曾陆续发放过消费券,优惠力度、适用范围各有不同,究竟什么样的模式最能撬动消费?
和政府直接给予企业补贴相比,面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这一做法相对更直接、有效,一方面避免了企业“骗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消费者领券后,在门店消费时,扫码可立享优惠,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但有关部门在发券时,应更加注重优惠力度和消费门槛的设置,才能充分发挥消费券的“杠杆效应”。
以今年上半年绍兴发放的5000万元消费券为例,细则为“40减20”“60减30”“100减50”“160减80”,最低可至5折,部分小吃店、水果店、加油站等也可以使用,这样的低门槛、大力度,无疑对个体工商户有一定支持,也让消费者更乐意参与进来。
同样在今年上半年,无锡、苏州曾分别针对餐饮消费,发放过“50减20”“200减80”和“50减20”“100减30”等优惠额度的券,力度最大可达6折,从社交平台的反馈来看,消费者的反响也较好。由此可见,适度的低门槛和给力的优惠,是消费券直接撬动市场的重要因素。
此外,要更好地挖掘消费潜力,目前各地消费券还存在着发放渠道少、使用场景不够丰富等问题。部分城市在发放消费券时,选择了一些相对“小众”的平台,这让消费者只得额外下载一些平时不经常使用的App,反而拖累消费热情。
随着消费券的发放范围越来越广,商超、电子产品等通常也都在消费券的涵盖范围内,今年长三角部分地区如绍兴、杭州市萧山区更是出台了购房消费券的实施细则。今后,人们对用券这种消费方式会愈发司空见惯,这也对相关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将用券规则设置得更加实用、便捷、普惠,需要政府部门持续问计于民,问计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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