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契约形式,已广泛应用于各类交易。它以数据电文为载体,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也对电子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电子合同的两大类型
电子商务合同:这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特殊买卖合同形式。电商经营者与消费者常通过电商平台签订此类合同,其缔约方式与一般买卖合同存在显著差异。
数据电文形式的传统合同:将纸质合同转化为数据电文,合同本质不变。当事人可选择电子签名、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签订,但后者存在数据篡改风险,需谨慎使用。
二、电子合同的独特之处
合同成立时间明确: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则签订时合同成立;若通过信息网络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对方选择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即成立,除非另有约定。
合同成立地点明确:承诺生效地即为合同成立地。对于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住所地(无主营业地时)为合同成立地,但当事人可另有约定。
三、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的具体规定
合同形式:民法典确认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有形表现内容并随时调取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成立:重申了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条件及时间。
交付与履行:明确了电子合同标的为商品时的交付时间,以及提供服务或在线传输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判断标准。同时,尊重当事人对交付方式、时间的特别约定。
综上所述,电子合同以其便捷、高效的特点,正逐步成为现代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如今企业比较多应用的爱签电子合同,除提供电子合同服务外,还提供安心可信的实名认证、在线签署、智能履约、印章管理、身份认证、证据固化存证等服务,并采用区块链技术对合同签署全程进行存证记录,有效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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