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研究院所属单位部分领导岗位公开招聘启事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研究院所属单位部分领导岗位公开招聘启事
2024年08月06日 17:56 中国航天科工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研究院(下简称三院),决定对部分所属三级单位总会计师岗位,面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系统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聘岗位

(一)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人(工作地点:沈阳市);

(二)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1人(工作地点:廊坊市)

(三)航天科工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1人(工作地点:北京市)。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三院相关制度,热爱航天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无不良嗜好。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一般应当具有累计8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5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经济运行等工作经验,同时具有二级单位部门处室正职或三级单位部门正职3年以上任职经历,未满3年的应在现职务层级工作满1年且具备和同层级副职累计5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八)应当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专业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

主要岗位职责

(一)组织开展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三院的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准则制度规定开展会计核算、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等,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战略,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落实司库管控要求,开展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以及依法纳税与税收筹划,加强经济活动分析与监测,开展财务绩效评价与分析工作,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等,提升决策支持和价值创造能力。

(三)组织开展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包括组织制定财会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财会内控体系,落实财会内控责任,建立和完善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督导内外部审计、监督检查发现财会问题整改到位等,提升内部监督能力。

(四)组织开展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包括对重大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资本运作行为等事项的审核,组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重大财务风险处置工作等,提升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五)承担三院和所在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名时间、方式

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应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应聘人员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含免冠照片)和《应聘面试报告》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商密网发送至“贾鹏(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部/院本部/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或通过互联网发送至casicht3@163.com联系电话:010-68190431/15210967994(发送简历后请致电确认)。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面试、综合考察等阶段。通过审查阶段的人员将以适当方式通知。

(四)应聘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及要求,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保证详尽,因信息不全等因素而影响录用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不得在应聘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否则将予以追究;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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