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牛卖马”争议不断, 消费众筹如何健康发展?

“挂牛卖马”争议不断, 消费众筹如何健康发展?
2025年01月16日 19:07 江苏经济报

去年《黑神话:悟空》的成功,拓宽了国产游戏的赛道,也吸引了更多消费者的关注。但就在新年初至之时,一款名为《衣谷三国》游戏模组的“暴雷”再次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这款众筹近50万元的作品,不仅违约延期发布,其质量更是令人难以言喻,影响之大,让本属小圈子的事件在全网乃至部分主流媒体发酵,其背后或许是消费者对众筹信任危机的爆发。

随着国内众筹平台的壮大,以及国外Indiegogo等平台的入驻,近年来,国内消费众筹迅速发展,众筹成了许多个性化产品的诞生地和许多细分市场头部品牌的起点。然而,种种争议与乱象,也让这一新型零售模式饱受质疑。“众筹”究竟存在哪些优点与“雷点”,又应如何健康发展?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重在参与”赢得受众

比起买成熟产品,众筹为何吸引消费者?不少采访对象表示,作为买家,众筹的参与感远非“买买买”可比。

“众筹产品满足的是小众需求,因我们对市面上已有的产品并不满意,而通过参与众筹,我们的意见都能被听见、被考虑,就能通过沟通和交流,一点点把其他人看来无关痛痒、自己却非常在乎的功能或内容添加进产品里。”参与过多次电子产品众筹的栗原生告诉记者。此前众筹一款平板电脑时,他和其他人一起在众筹群里提建议,最终让厂家同意把视频输入功能做进了产品,而这一功能基本在市面上绝大多数的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上都没有实装。

对于商家而言,众筹依赖社交化的传播方式,在当下拥有着性价比较高的宣传价值。打开京东等平台的众筹产品,既有叫不上名字的小公司,也不乏雷神、海尔等大品牌甚至是行业头部品牌。而在Indiegogo、Kickstarter等国外众筹网站上,也有很多公司在初创期间虽然已经拿到了巨额的风投,仍然选择在众筹平台发布产品。业内人士透露:“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时下没有比众筹平台更适合宣传的了,众筹宣发花钱少、收益大。”同时,或许是倾注了更多心血,众筹用户的忠诚度更高,会自发维护产品和品牌,减少公司舆论压力。

“消费众筹的兴起,是一场消费者主权意识的觉醒,是对传统零售模式‘生产决定消费’的颠覆性挑战。消费者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他们渴望个性化、参与感和掌控权。”南京财经大学教授孔群喜指出,消费众筹让消费者用“钱包”投票,支持符合各自价值观的小众项目,深度参与产品设计,成为“共创者”,让他们在参与过程中找到“同好”圈层,获得归属感。而对于商家,尤其是资金有限的小众产品开发者,众筹模式极大降低了创业门槛,让他们“先有订单,再生产”。

“合力打造”问题频出

消费者与商家一起决策、一起设计,最终打造出完全符合用户需求的产品,这一想法固然美好,但在实际操作时,却出现了各种争议和乱象。

延期和承诺不兑现,是众筹中最常见的争议,近日的《衣谷三国》两样都占。记者了解到,这个项目起于2020年,最初是个免费项目,但2024年制作组在“爱发电”上开启了面向玩家的众筹,其原因自称是产品内容上“仍距我们自己的设想与期待有差距”,需要通过众筹给项目加速,并承诺年内发布。事实上,直到今年1月,这款模组才迟迟上线,不仅延期,质量更是难以言喻,比如美术内容严重“翻车”,知名三国角色的建模也完全可以称得上“丑陋”,而模组本身甚至难以正常加载运行。参加了众筹的纪凯表示,当时大家的众筹意愿很高,有玩家更是直接豪掷20万元以示支持,最后共筹集了50万元左右的资金。但如今一地鸡毛之后,他们也不知道开销明细,资金的去向并未公开,众筹页面上的开发目标大多数也根本没有实现。

产品质量或众说纷纭,但“违约”、延期等操作就让所有玩家都难以接受。曾经参与了“奥丁”数码电子产品众筹的李先生回忆,当时一款产品他们提前4个月交订金,3个月后付全款,公司承诺两周左右就会发货,但随后就在官方QQ群以公告形式多次延期。“淘宝最后规定发货时间是当月19日,结果那家公司宁愿违约也不发给国内一台,但是听说国外用户的订单倒是已经寄出了。”李先生表示。记者了解到,部分品牌甚至提前半年乃至一年收取全款,却迟迟不发货。

健康发展亟须规范

承诺不兑现、延期发货、粗制滥造……众筹中的种种争议性行为,是否有违法之嫌?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陶冶律师指出,通常来说,众筹分为几种形式,即股权众筹、债权众筹、产品众筹和捐赠众筹,前两种因为法律风险较大,目前已经不多见。产品众筹,即消费者“预购”一定数量的产品,而消费者的“预购款”作为研发资金进行研发,本质上是一种预购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商家在众筹时进行了明确承诺但未兑现的,视情节轻重可能构成欺诈或违约。对于捐赠型的众筹,本质上是消费者对商家的赠予,如果商家在众筹时存在较为严重的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主张撤销赠予。而“粗制滥造”,甚至直接套壳他人产品的所谓“众筹”,则有欺诈之嫌,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根据制作方在众筹时的承诺,主张众筹方的违约责任或主张开发者构成欺诈,主张其欺诈的法律责任。至于一些声音认为,众筹类似投资,风险应当自负。对此,陶冶认为,买者自负的前提是卖者尽责,“要看众筹时候的宣传,以及商家是否对风险进行了足够的披露”。

面对这些问题,消费众筹又应如何健康发展?孔群喜认为,首先,平台责无旁贷,必须从“甩手掌柜”转变为“积极监管者”,要成为项目审核、资金监管、进度监督、风险提示的全流程把关者。为此,可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引入信用评级,进行尽职调查;建立消费者保护基金,引入第三方担保或保险;强制信息公开透明,定期披露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其次,发起者诚实守信是底线,专业能力是保障,同时还应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与支持者沟通。最后,消费者也需擦亮眼睛,理性参与。要充分了解项目详情、评估风险,不能盲目跟风,选择信誉良好、监管严格的平台和信息披露充分、团队实力可靠的项目,积极行使监督权。“消费众筹的健康发展,需要平台、发起者、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构建诚信、透明、安全的‘新生态’,用规则和监管为创新保驾护航,让消费众筹真正成为连接梦想与现实的桥梁,而非‘收割韭菜’的陷阱。”孔群喜表示。

江苏经济报记者 孙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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