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作为我国信托业主力军,在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砥砺前行、锐意创新,将前沿科技与自身业务特色相结合,探索出一条具有行业特色的数字化转型之路。为此,《金融电子化》新媒体记者专访了中信信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高夯,就中信信托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思考、研究和成果进行了回顾与分享。
Q
高总您好,信托业作为金融业第四支柱,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信托资产的结构一直处于持续优化和调整中,在您看来,哪些因素驱动着中信信托在数字化转型工作方面必须主动作为?工作开展是“谋定而后动”还是“摸着石头过河”?
高夯:发展数字经济是国家的既定战略,其中,推动和实现产业数字化是实施这一战略的关键举措。
首先,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2024年1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数据要素×金融服务”是其中的一项重点行动。这些重要政策的发布,对金融业的数字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中信信托作为一家金融机构,越来越清晰和强烈地感受到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重要性、严谨性和紧迫性,这些政策通过监管机构、中信集团、中信金控所制订的各项战略规划、行动方案、工作要求、考核/监管指标等层层细化分解,为我们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指导方向。
其次,结合中信信托的实际情况,我们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有两个非常直接的驱动因素。
一方面,中信信托在业务创新和业务转型快速提升的过程中,对数字化能力的需求越来越高。
近年来,随着资管新规、信托业务新分类规则的发布与实施,国内信托行业正处于新一轮调整过程中,其中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成为信托公司的主战场。与以往非标融资类信托为主的业务相比,新分类规则所鼓励发展的业务在标准化、流程化上要求更高,对信息科技的需求度也更高,数字化支撑能力成为展业的前提和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业务调整过程中,为把握创新业务的市场先机,获得先发优势,需要快速灵活的信息科技响应能力,及时构建起必要的业务系统,为创新业务的拓展与运营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被鼓励发展的以标品投资为主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需要信息科技支撑的实时交易、估值、清算和数字化支撑的市场投研等能力。
三是我司开展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需要建立和强化触达C端客户的渠道功能,依赖信息科技能力、数字化能力提升客户交互体验、支撑公司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线上营销和线上交付过程。
四是随着我司所服务的目标客户群体规模逐渐扩大,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我们通过借助信息科技协同能力,与金融行业内外的不同机构、不同生态平台体系建立协同,加强打造自身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我司通过组织结构调整,改变了基于单一客户、单一项目的部门管理格局,业务部门分配有专属客户群,为满足对所有客户群进行需求洞察与分析、机会跟进、服务响应等要求,对数字化支撑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五是随着内部控制、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断增加,需要借助数字化能力强化内部管控,实现精细化运营,降本增效,减少操作风险,以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公司信息科技部门通过对技术发展演进的洞察,由内生而驱动,积极思考、主动作为。
数字化转型是全局性工作,信息科技部门承担着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的交付责任,所主动开展的调研、场景应用等工作成为数字化转型的直接驱动因素之一。
在以非标融资类信托为主业的时代,业务与信息科技的融合程度不足,信息科技部门人员规模小,人员能力以IT项目管理能力为主。随着公司业务创新和转型的变化,信息科技部门与时俱进,将人员能力的重心由项目管理能力向IT架构能力、研发能力转移,部门整体对新技术的演进趋势更敏感、更具洞察力。当数字化转型的概念一经提出,信息科技部门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并持续跟进,有意识地将自身开展的工作与数字化转型进行对照关联,一是把为数字化转型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方面列入重点工作,二是持续关注自身有待提升和需要增强的方面,固长板、补短板。
至于工作开展是“谋定而后动”还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我看来只是从整体和局部两个不同视角对同一项工作进行观察的结果,相辅相成。“谋定”是明确发展方向、制定规划,“摸着石头过河”则是在实践中摸索尝试。
在“谋定”方面,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信集团发布了《“十四五”数字化发展规划》《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中信金控提出了数字化平台项目的建设规划,中信信托自身也制定了“十四五”的战略规划,为我们数字化转型工作明确了目标方向,指明了工作路径。
在“实践”方面,随着数字化转型工作在各行各业的不断深入,各种理论框架、体系、模型层出不穷、百家争鸣,它们针对的行业不同、适用的业务模式不同、各自诠释的视角不同。信托业与三大金融支柱相比,是组织规模相对较小的非银金融机构,适用于我们的数字化转型成熟路径尚未形成,从一开始很难找到适合自己、拿来即用的体系和标准,我们必须从自身出发、提升能力、加强探索,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归纳总结,最终开辟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情况、能适用于信托业的数字化转型之路。
Q
请您分享一下中信信托数字化转型之路有哪些特点,落实的成效怎样?
高夯:2021年8月,我们提出了“一体两翼六关键”的数字化转型方法。
“一体”指围绕公司的价值体系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出发,满足业务转型要求,回归信托本源业务,发挥自身优势,为公司客户、公司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两翼”指从业务创新转型和内部管理优化两个方面入手:
● 业务创新方面是对信托业务分类新规下的各项业务,通过对对应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市场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业务数字化,通过网络协同、服务延伸、个性化定制实现业务模式创新;
● 管理优化方面是通过公司内部中后台运营管理过程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来实现管理数字化,在管理层面提供价值保障。
“六关键”是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创新转型、内部管理优化的数字化需求,重点建设与公司金融产品和服务、产品与服务的生产创造过程、个人与机构客户、公司员工、合作伙伴、数据资产相关的六类关键能力,我们称之为“数字化转型新型关键能力”(简称新型关键能力)。数字化转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对多个单元能力的识别、构建和积累,从量变到质变,推动公司整体数字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以新型关键能力建设为数字化转型的核心路径,通过对“一体两翼六关键”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法的具体实践和落实,构建起的六类新型关键能力相关系统性解决方案,覆盖了公司价值创造的载体、过程、对象、主体、合作伙伴和驱动要素,信息科技工作所交付的系统与服务为公司产品创新能力、生产运营管控能力、用户服务能力、数据开发能力、员工赋能能力以及生态合作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公司也积极参与集团“管理上云”“应用绽放”两项专项行动,参与中信金控数字化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在提高自身数字化水平的同时助力和支持集团整体的数字化转型工作。
Q
您刚才提到中信信托的数字化转型充分结合了信托业的业务特点,这是一条探索之路,请您详细介绍一下信托业务数字化转型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
高夯:我们始终坚持数字化转型工作是围绕公司价值体系开展,为公司带来价值效益是我们的目标。这些价值效益可以按照业务创新转型方向和价值空间的大小划分成三类,即生产运营优化、产品与服务创新、业务形态转变,这三类价值效益的价值空间由小到大、获取的难易程度由易到难。
我们通过新型关键能力的构建,使公司在上述三个方面都取得了价值效益,其中第一类价值效益占多数,即生产运营的优化,主要是效率提升和成本降低,在若干创新业务领域获取到了第二类、第三类价值效益,支撑了创新业务规模的增长和与生态合作伙伴的连接。
1.生产运营优化方面,通过持续开展对各系统优化数字化能力、增强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信托业务的运营质效,使公司在人员规模基本持平的情况下,所处理的业务量如交易笔数、订单数、所管理项目数量、产品数量等显著增加,这意味着单位产能所对应的成本降低。
2.产品服务创新方面,新型关键能力的交付为多项特色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如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家庭信托、慈善信托、普惠金融、特殊资产管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新型信托业务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其中我司家族信托业务、保险金信托业务、特殊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相关的数字化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特殊资产管理信托业务领域,数字化能力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我们基于数字化转型工作中构建的产品创新能力,在公司统一的IT架构体系下,自主研发并上线了面向所有债权人使用的特资客户服务系统和面向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使用的特资登记管理系统,这是新型关键能力赋能公司业务转型与创新的典型体现。
3.业务形态转变方面,一是我司打造的“移动应用”实现了与资金端客户、家族/家庭信托业务客户、特资业务客户、薪酬服务信托客户的数字化连接;二是我司搭建的“公司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生态协同平台”,为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业务开展所关联的合作金融机构实现了业务生态层面的协同机制,打造了行业内此类业务协同的事实标准。
作为国内保险金信托服务的创始机构,我司践行“用保险金信托开启家庭的信托账户,让广大家庭享受到信托的财富传承服务,使信托本源服务普及化”的初心,与国内近30家知名的银行、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共同打造了一个共生共享的保险金信托服务生态,支持“信托+养老”“信托+慈善”“信托+遗嘱”等丰富场景,可管理运用现金、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股票、不动产、债权、保险合同受益权等多样化信托资产。
Q
创新之路披荆斩棘,在探索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你们遇到过哪些困难和挑战,是如何战胜的呢?
高夯:转型创新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经历的坎坷对我们都是打磨和锤炼,在我看来最难忘的困难有三点:
一是数字化水平底子薄。数字化转型是要将自身生产和积累的数据、以及从新兴的数据素市场可获取的展业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公司业务的横向创新与纵向升级服务。而信托公司传统业务与信息化融合程度较低,对应的数据采集、建模、挖掘、共享的能力,影响了自身所拥有数据资源的规模、质量、标准化程度和丰富程度。
为克服这一困难,我们通过增强数据治理工作,构建符合信托特色的数据治理工作体系;通过引入外部专业人才,配备数据治理团队,提升技术水平;通过建立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通过规划数据平台建设,联通前中后台部门数据,实现公司业务数据整合、存储和安全管理,明晰数据资产,为进一步加工成为数据生产要素打好基础。同时,作为数据生产者,我们积极参与到集团数据生态中,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提供自身可共享数据用于构建集团数据湖、集团数据共享中心、集团内部数据要素市场、以及中信综合金融大数据服务体系。作为数据消费者,依托集团数据生态,通过共享中心、数据市场,获取合规的金融、消费、工业、农业、建造业方面的数据资产,来补齐公司在数据生产要素方面的短板。
二是数字化基础能力弱。以往信托业信息化建设模式以外采为主,人员能力以信息科技项目管理为主。信托业全行业的信息科技投入规模与一家头部券商相当,从IT厂商的角度,对于为信托公司在业务系统软件上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技术支持的动能不足。而数字化转型要跨系统打通数据、进行标准化,完全依赖外部IT厂商的服务和产品来满足需求非常困难。
为解决这个矛盾,从2016年起,我司在人员能力、制度规范、技术架构方面着力构建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建立起以敏捷开发为主的自主研发模式,完善开发过程管理制度,实现架构与方案设计的自主可控。我们一是通过将既有业务系统功能与数据加以开放与复用,以及自研新建基础服务组件,并引入外部服务或数据丰富公共服务组件,基于自建的无界云平台实现API服务的统一管理和发布;二是建立了支持敏捷开发和开发运维一体化过程的持续交付基础设施。这些为我司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能力保障。
三是数字化转型要求高。将数据要素融入公司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过程,需要由具备数字化意识与技能的员工(劳动力),使用技术系统(生产工具)提供的数字化能力,通过“复杂劳动”过程,将生产资料(含数据要素)的价值转移到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中。这是系统性的变革,涵盖市场拓展、客户服务、内部运营等各个方面,人人有责、“无数字化不工作”,仅由信息科技部门构建技术系统是不够的,需要从全局推动业务战略、数字文化、组织协同、数据治理等数字化转型的整体协同意识。
为此,公司领导层高瞻远瞩,成立数字化转型工作小组,首先明确确立数字化转型的愿景,其次高度重视组织机制的设计与实施。一是通过贯彻落实集团、金控关于数字化工作的指示精神,自上而下在公司全面推进;二是在人力和资金投入上给予充分保障,建立起与数字化转型重点任务相匹配的组织结构;三是在公司全员推动数字文化建设,确保全员理解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和收益,提出技术与业务人员形成“联合作战旅”模式,促进金融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Q
下一步,中信信托对未来的数字化工作是如何考虑和规划的?
高夯:截至目前,虽然我司的数字化转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整体成熟度水平仍相对较低。接下来,我们将以提高自身数字化成熟度水平作为我司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的立足点和发力点,坚定不移地按照既定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法,为“数字信托、智能信托”提供所需新型关键能力。以“统筹规划、自主可控、主动促进、安全发展”为方针,提高数据要素在公司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设计、生产、交付、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应用程度,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为公司前中后台各部门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提供“快速、有效、稳定、安全”的数字化技术支撑,促进公司业务从职能驱动型管理模式向数据驱动型管理模式转变,使我司数字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同时,随着数字化转型相关的理论标准逐步成熟完善,《信息技术服务 数字化转型 成熟度模型与评估》(GB/T 43439-2023)已发布并将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实施;2023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印发了《金融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JR/T 0271—2023)。我们将在新标准的指引下,与时俱进,对工作规划、项目建设进行调整,在做好“一体两翼六关键”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争取与新标准对齐。
最后,我们也将在信托业协会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应用发展相关的专题研究工作,为行业数字化转型和金融科技的生态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
(新媒体中心记者: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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